- 索引号:0063822229/2016-1143523
- 发布机构:交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9-14
- 公开日期:2016-09-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维护华容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县城区范围内各类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确保县城区非法营运态势得到根本遏制,非法营运现象大幅减少,客运市场持续稳定、明显净化、井然有序、安全便捷,大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客运经营者对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的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商务车、私家小轿车、残疾人车、小四轮电动车及仿、套牌、下线、异地经营的士等各类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
(二)着力解决人民医院、城乡路口、一中路口、工农桥广场、绿景等人员较集中区域群众打车难、客运经营秩序乱等突出问题;
(三)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货物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本所工作人员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整治时间
从2016年9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参与整治的人员整治期间节假日不放假,具体安排见附件:《华容县城区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期间节假日值班值守安排表》),为期100天。
四、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县城区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杨文革任组长,罗凌谋、张建龙、胡长新、孟祥辉、唐智、石述兵、刘迪成、周勇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股、处罚中心、公交管理股、稽查一、二、三、四、五中队、各农村执法中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执法及驻点监管、处罚协调及信息报送、宣传督查及后勤保障三个组和一个应急保障(后备)分队。
五、职责分工及人员安排
(一)现场执法及驻点监管组:
主要职责:①开展流动稽查;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证据的收集、固定,采集证人证言,录制音频视频资料,制作询问笔录等;③依法依程序进行扣证、扣车处理;④在客流高峰时段开展驻点监管:绿景——稽查一中队;工农桥广场——稽查二中队;一中路口——稽查三中队;城乡路口——稽查四中队;人民医院——稽查五中队。
人员安排:①组长:罗凌谋(兼),副组长谢强、刘华福、蒋智、肖科兵、邓志飞;②组员:陈耀、张竞飞、余学文、李志、蒋学军、罗文庆、阳俊、周洋、周军、向辉、戴卓辉、徐君、王成、谢湘彦、盛炜、蔡易凯、李刚、罗永球、万永泉、夏永春、万军、邓超。
(二)处罚协调及信息报送组:
主要职责:①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②负责建立规范的打击处理分类台账;③负责整治行动的情况收集、整理、上报工作;④负责每周星期一按要求向县局运输管理股报送上周非法营运车辆查处情况;⑤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⑥负责按规定流程(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必须经分管所领导、所长签字同意,两者缺一不可;重大案件还要集体审批)、规定处罚金额和扣车天数对违法违规车辆实施处罚;⑦负责实施处罚事前告知和定期公示处罚结果等。
人员安排:①组长:周勇(兼),副组长:王强;②组员:包智慧、张立新、张国凡、林冰、余海慧。
(三)宣传督查及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①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其中宣传巡逻车由唐智、公交管理股具体负责);②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日小结;③负责严肃查处本所工作人员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④负责执法用车、取证及轮胎锁等执法设备的提供与保障;⑤负责解决好参与整治人员的中午就餐、饮水、防暑等问题;⑥负责与违法行为当事人及其利益相关人进行沟通和对话;⑦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⑧负责对残疾人非法参运问题进行调研,积极探索有效解决办法。
人员安排:①组长:张建龙(兼),副组长:谭凯兵、王小平;②组员:郑德辉、刘磊、金辽华。
(四)应急保障(后备)分队: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需要协调、处置现场执法及驻点监管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等。
人员安排:①组长:罗凌谋(兼),副组长:陈小平、王春水、黄勇军;②组员:孙建刚、孙建军、段建国。
注:①此次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由杨文革负总责;②各有关单位的分管所领导为该单位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人;③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对其他未安排具体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临时进行抽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讲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协查调度,以督查促进度、保目标。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通报,一日一讲评”,既通报扣车数量又通报处罚金额。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执法机制、协同联动机制(寻求支持配合机制)、信息机制、考核机制,制定重大问题专题会议制度、举报奖励办法等打击非法营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
(三)注重疏堵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加强道路客运、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行业监管,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的同时重点规范道路客运班车、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行车秩序、经营行为,提高道路客运、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切实缓解公共交通压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启用三台巡逻车,利用出租汽车LED顶灯、电子显示屏、华容手机报等新闻载体,强势宣传“打非”工作,增强广大市民和客运经营者对“打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打击氛围浓、黑车不敢行,客运服务优、市民反映好”的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五)严格处罚标准。对首次从事非法营运的,如当事者承诺今后不再犯,可以免予行政罚款,但必须关车一个月;对商务车、私家小轿车、非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按以前做法依法依规依程序予以处罚;对其他情形的,一律关车一个月,并处行政罚款3000元。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工作不力、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人和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和上报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所领导亲自带队,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执法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制,认真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纪律,依法行政。参加整治的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按时参加每次的集中统一行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着装整齐、持证上路,严格按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执法活动;要极力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或作风粗暴而引发社会不安定事件的发生;要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任何人不得索拿卡要,不得擅自现场放车等。同时,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三)及时报告,畅通信息。各组、各有关单位在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罚协调及信息报送组要做好与县局运输管理股的相关对接工作。
(四)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加强社会面的动态掌握,及时化解矛盾,严防因整治引发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或其他社会矛盾。对可能出现的纠纷事件,要加强预防,科学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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