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229/2020-1661072
-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1-10
- 公开日期:2020-01-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安委〔2019〕14号)、《岳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交函〔2019〕66号)和《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湘潭县“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以及岳阳县月田镇“12·8”事故教训,以“两客一危”、农村客运、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等领域为重点,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问题,坚决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综合整治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来看待;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存在麻痹思想、畏难思想和侥幸思想,在抓落实上功夫不够、差距很大。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单位“一把手”政绩观存在偏差,没有底线思维,没有红线意识,没有做到安全至上。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安全相关要求不明确、不充分,安全条件低标准、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不落实。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华容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不到位,未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单位班子成员对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楚、不落实;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不管安全或脱节,存在推诿扯皮、责任落空、监管盲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甚至弄虚作假。
4.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规范,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一刀切,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空、工作失职缺位,开展执法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
(二)危险货物运输领域
1.源头管理失控的问题。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按照部署开展安全考核。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所属车辆运输过程管控不到位;外来人员不符合资质(格)或存在安全失管等安全监管不力问题。
(三)营运公路和城市客运
1.源头管理失控的问题。企业无资质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车辆无资质、证照不全或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从事客运,市、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客危车辆隐患较大、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非法车辆管控薄弱、非法驾驶行为普遍等顽瘴痼疾,尤其是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运营;旅游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企业或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情况监管不力;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突岀等。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未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未按规定严格旅客安检和身份实名查验;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重点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报警信息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四)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整治
1.路面监控网络不完善问题。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路面治超联合执法不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未及时发现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工作机制。
2.联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未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未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不够。
(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1.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控不严的问题。建设单位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按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和严格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上跨下穿铁路、公路的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不满足标准规范;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落实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责任和措施不到位。
3.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未按要求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管控措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执行不规范。
(七)马路市场整治
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整治在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配合强制取缔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配合强制搬迁位于县道、乡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和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0日)
各单位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各单位每半月按要求向局运输管理股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各单位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要将集中整治与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运输结构调整、“两节、两会”和“春运”安保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各单位请于2020年1 月14日和2020年2月24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局运输管理股。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单位要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华容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表
附件:
华容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段: 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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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个) |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个) |
惩戒严重失信企业(个) |
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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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
个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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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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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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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报数据的同时,应另附相应佐证资料(自元月10日起每半月一报)。
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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