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853/2017-1143208
-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1-09
- 公开日期:2017-01-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华容县人民政府批准,华容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华土网挂2016-2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名称: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挂牌人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宗地位置:华容县章华镇一桥东路。
(二)用地面积:3518㎡。
(三)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四)容积率:不大于2.35。
(五)建筑密度:不大于65%。
(六)绿地率:不小于35%。
(七)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八)交款时间: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九)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一个月以内
(十)动工时间:交地之后六个月内。
(十一)竣工时间:动工之后两年以内。
(十二)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十三)其它要求:详见规划红线图。
四、特别说明
(一)出让标的移交由华容县救助管理站负责。
(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1]42号)的规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出让土地总价款的3%收取履约保证金,根据用地单位履约情况,依规依程序退返。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含子公司及相关联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一)欠缴华容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二)在华容县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国土资源交易系统在县区入口进入华容县端口进行查询。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有意参与本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
2、《岳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5、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6、宗地墨线图;
7、规划红线图及技术指标要求;
8、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有意参与本宗地的竞买申请人须自行办理好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服务咨询办理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476号(原岳阳市国土资源局老院)二楼。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30-8255215、 13975063548。
(三)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相关资料及交易条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
(四)竞买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注册,办理好数字证书并获得登陆密码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的网上挂牌竞买,须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交付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保证金账号,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账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确认竞买保证金足额到账之后,赋予与此账号相对应的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申请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1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17年1月13日9时;
2、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1月23日12时;
3、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月21日17时。
八、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一项履约担保金,证明竞买方的诚意,是意向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标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有关规定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上缴财政。
(三)《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标人、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土地价款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报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还,并可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请求违约赔偿。已交付的土地价款在扣除违约赔偿后给予退还。中标人、竞得人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无偿收归国家所有。
(四)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五)本次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 21 日17时,华土网挂2016-23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4佰叁拾伍万元【¥5350000.00元】。
九、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1、华土网挂2016-23号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佰叁拾伍万元【¥5350000.00元】;
2、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
十、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该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2017年1月13日9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3、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12时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4、经系统询问完毕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经系统询问完毕后,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开始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报价期限截止前报过价且经系统询问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中的报价应当在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系统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则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竞买价,并确定最高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2、系统向竞得人发送《华容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挂牌出让网上竞得证明》(以下简称《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1日内从网挂系统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签字盖章。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五)签发《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
竞得人凭《网上竞得证明》按湘价服【2016】375号文件支付土地交易服务费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竞得人签发《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土地竞得人凭《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审核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竞买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凭《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在15日内向出让人提交《网上竞得证明》和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由出让人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核实无误并确定竞得人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的相关规定的,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竞买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5.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七)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
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资料到华容县国土资源局申办成交价款的缴纳手续。
本宗地的成交价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纯收益、土地出让业务费和土地评估费。
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和印花税。竞得人还须按有关政策另行支付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及印花税。其中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服[2016]375号)下表计算。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挂牌、拍卖、出让、转让(按成交额分段累计) |
500万元及以下 |
1.46% |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
1.22% |
|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 |
0.81% |
|
5000万元以上-1亿元 |
0.32% |
|
1亿元-50亿元 |
0.06% |
|
50亿元以上 |
0.04% |
(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出让人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交地和付款的要求如下:
(1)交地日期:成交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
(2)交款日期:竞得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缴纳成交价款。
十一、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款项支付要求
本宗地的有关税、费(含交易服务费)、价格调节基金等由买受人负责缴纳。
十二、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公布。
十三、报价规则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对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具书面说明,并将该说明与《网上竞得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华容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竞得土地后须以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确定竞得人后,《网上竞得证明》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视为一并放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的权利,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单位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和网上予以公告: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网上拍卖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规定: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国土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规定的对竞买人资格有限制或要求的;
4、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竞得证明》、《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竞得人应当按照本《出让须知》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应损失。
(九)参加网上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华容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出让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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