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853/2016-1143133
-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29
- 公开日期:2016-06-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预收回国有农用地公告【华国土预告字〔2016〕10-2号】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预收回国有农用地公告
华国土预告字〔2016〕10-2号
因洞庭湖区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华容段)蓄洪工程安全建设项目需要,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2013〕1679号文件精神,现将预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洞庭湖区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华容段)蓄洪工程安全建设项目
二、被收回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用途:
(一)单位:国营东湖渔场(华容县水产良种繁育场)、注滋口水利管理服务站;
(二)位置:具体位置以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面积:1.5047公顷;
(四)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被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列》和国家发改委审定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列》和国家发改委审定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被拆迁人员安置方式:
涉及房屋拆迁的采取安置的方式进行。
五、自公告之日起,预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摸底调查,不得在预收回土地上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抢建、抢修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农作物,否则,实施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需经权利人签字确认。在土地报批前土地权利人要求听证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
联系人:付前华 联系电话:0730-4699968
特此公告。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