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853/2016-1143094
-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2-15
- 公开日期:2016-02-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三封寺镇茅山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三封寺镇茅山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招核【2015】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华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容县三封寺镇茅山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华容县三封寺镇茅山村、复兴村、红莲村;
2.3 建设规模:66.67公顷、投资约16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投标申请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报名及开标时均无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以上人员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2015年1至12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医疗保险提供当地医保部门固定办公电话以便核实)。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岳发改【2012】367号(《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3.5投标申请人按华检发【2014】12号《关于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并提供相关查询资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2010-2012年度岳阳市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涉嫌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问题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9各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
3.10对中标单位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华容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并实行电子签到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当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下(含 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随机抽取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 户 名:华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容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1002 4838 5980 0100 01
财务查询联系人:戚爱群
联系电话:0730-4268511
7.踏勘时间
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7日(每天8:00-12:00至14:30-17:30时)止,各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委派代理人(拟任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好足够的踏勘时间,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8.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天8:30-11:30至15: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到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如下:(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9)由乡镇盖章签字后的踏勘证明表(10)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表);(11)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部关键人员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2015年1至12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医疗保险提供当地医保部门固定办公电话以便核实);(12)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无围标串标行为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需装订成册)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附件1、1-1,附件1-1中标注为*的为必填项目。投标人持报名审查表进行报名。
8.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传送的本项目电子版文档和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9.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地点为华容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华容县阳光大厦四楼开标厅)。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
10.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10.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0730-4180960。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730-4268616
招标代理机构: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华容县章华镇青年路1号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13974063282
传 真: 0730-4221192
电子邮箱:310357094@qq.com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报名时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承诺报名时拟任的项目经理为中标后的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可以按擅自转标、卖标行为论处;
五、承诺如我单位中标,中标公示期满5天内向华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缴纳中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法人代表现场签订);如无不可抗力的因素,我单位在签订合同15日内进场施工;
六、承诺在报名前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以后施工工程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当地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和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七、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由中标备选人依次递补,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处理。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华容县三封寺镇茅山村等三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建造师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建造师注册证号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地址 |
|
|
检查名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论 |
||
投标人要求 |
按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
|||
资质证书(原件)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按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人员证件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关键岗位人员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
||
法人及拟任项目部关键人员2015年1至12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医疗保险提供当地医保部门固定办公电话以便核实和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
|
|||
在建项目情况 |
拟任项目部关键人员是否有在建工程 |
|
||
报名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要求 |
介绍信: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 |
|
|||
检察院查询函 |
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无围标串标行为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
|
||
投标保证金 |
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 |
|
||
踏勘证明 |
由乡镇盖章签字后的踏勘证明表 |
|
||
结论:
|
||||
审查人签字 |
|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
注:标有*号的为必填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