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853/2015-1143071
-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22
- 公开日期:2015-09-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的职责和行为,提升工作水平,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设一乡(镇)一所,接受县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双层管理。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及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党组织关系、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乡镇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参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3、负责村民建房、土地产权过户、临时用地等手续的代办(代办办法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4、负责农村村(居)民宅基地实地勘测、审核报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5、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具体动态巡查制度详见附件)。
7、负责本乡镇国土资源信访维稳、纠纷调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以上1至7项工作,各乡镇所所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协助县局开展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土地征收(转用)和集体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办理。
9、完成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细则
(一)考核方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奖罚年终到所、到人。考核的方法包括各乡镇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监察室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回访服务对象和乡村信息员,县局和乡(镇)政府年终考评等形式。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内容分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两个方面,纳入年度评先评优(年终考评由县局考评的60%与乡镇党委、政府日常考评的40%组成)。考核结果作为个人今后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业务工作(300分)
(1)耕地保护(40分)
①签订责任状(10分)。乡(镇)、村(场)按要求签订了责任状的计满分;任一级未签或未按时上交的扣5分。
②开展耕地保护动态巡查(10分)。每月至少巡查两次以上,并填写巡查台帐的计满分;未按时上报巡查结果或未达到巡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③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10分)。原有保护标牌保护完好的计满分;发现标牌有人为破损的扣5分。
④日常工作(10分)。及时开展耕保业务工作,按要求提供资料且资料齐全的计满分;未及时上报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建设用地(40分)
①个人建房用地报批(20分)。情况真实,资料合格,及时报批的计满分;瞒报或越权审批的,发现一起扣10分。
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20分)。积极配合县局搞好项目用地报批的计满分;配合不力的每宗扣5分;瞒报或越权审批的,发现一起扣10分。
(3)地产管理(20分)
①国有土地个人转让(10分)。报批及时且资料真实、合格的计满分;瞒报或越权审批,发现一起扣5分。
②国有土地项目转让(10分)。积极配合县局转让项目组织资料的计满分;配合不力的每宗扣5分。
(4)地籍管理(30分)
①年度土地变更调查(10分)。按要求及时完成的计满分;未及时开展或资料不合格的扣10分。
②土地登记发证(10分)。资料报送及时且符合《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要求的计满分;未按要求报送的每宗扣5分。
③土地纠纷调处(10分)。及时搞好了本辖区内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没有上访的计满分;不调处或者调处不到位致使越级上访的,发生一次扣5分。
(5)法律法规宣传(30分)
①“6.25”宣传活动(20分)。按县局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活动,有宣传方案等资料备查的计10分;未按县局要求开展活动,宣传走过场的扣10分;未开展活动的计零分。
②日常宣传(10分)。有宣传标语(含宣传窗),且做到村(场)街道有新增固定标语的计5分,没有的计零分;每年利用广播会、党政负责人会和村干部会,开展专题宣传3次以上,且有资料备查的计5分,没有召开相关会议的计零分。
(6)测绘管理(10分)
测量标志保护完整的计10分;发现一处有破损的扣3分,扣分不保底。
(7)规划管理(30分)
①规划修编(10分)。协助县局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库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图件资料的计满分;按要求应提供而未及时提供的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②预审管理(10分)。协助县局组织用地预审资料的计满分;未按规定要求组织资料的一次扣2分。
③用地规划审核(10分)。无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非农建设的计满分;每发现一起项目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扣5分;发现一起个人建房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占用耕地的扣1分,扣完为止。
(8)台帐及档案管理(30分)
①台帐查验(20分)。业务台帐按规定时间(每月的26日-28日)交相关股室查验、确认的计满分;未按规定时间查验确认的每缺一次扣2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通过调查发现一起未登台帐的扣2分,发现一处错登的扣1分。扣分不保底。
②档案管理(10分)。有档案调(借)阅制度和档案专柜及资料齐全的计满分;没有档案调(借)阅制度的扣3分,没有档案专柜的扣3分,档案保管不善,资料不齐的扣4分。
(9)执法监察(30分)
①违法案件报告(15分)。及时以电话或文字形式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报告违法案件情况的计满分;违法建筑在基脚落成后,国土资源所仍未发现或未报告的,发生一起扣3分;发生一起占用或破坏基本农田未及时发现报告的扣5分;发现一处非法采矿未及时报告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②监察网络建设(5分)。所在乡镇政府按规定建立了监察网络并下发文件的计满分;未下文明确监察网络的计零分。
③卫片执法检查(10分)。卫片执法检查中有违法图斑,既未巡查发现,又未报告执法大队的,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10)矿政管理及地灾防治(40分)
①矿山安全(15分)。无矿山安全事故的计满分;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扣5分,无矿山巡查纪录的扣2分,安全隐患点无督导书和整改书的扣2分,扣分不保底。
②打非治违(10分)。本辖区内无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计满分;发现一起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扣5分,扣分不保底。
③地质灾害防治(15分)。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工作台帐的计满分;未按规定建立网络和巡查工作台帐的计零分;汛期地灾值班无值班表或值班日志,值班日志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值班电话不畅通的扣2分,扣完为止。
2、作风建设(100分)
(1)健全制度(10分)。按县局要求健全各项制度且制度按标准上墙的计满分;每缺一项制度扣3分,扣完为止。
(2)考勤考核(20分)。乡镇所干部职工在所在乡镇机关考勤,也可单独组织考勤。局监察室每月对乡镇所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不在岗或考勤不实的,发现一次扣3分,扣分不保底。凡县局组织的各种活动或培训、会议,每迟到1人次扣2分,每缺席1人次扣5分,扣分不保底。
(3)优质服务(20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群众评价好,乡镇党委、政府满意的计满分,一般的计10分,不满意的记零分。
(4)勤政廉政(15分)。未出现向客户索、拿、卡、要现象或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计满分;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或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5分,扣分不保底。
(5)政令畅通(15分)。凡县局通知乡镇所上交有关资料和交办的中心工作,能按时上交资料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计满分;未按时上交资料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扣分不保底。
(6)信访维稳(20分)。因本所工作人员负有直接责任造成群众上访的一起扣10分;造成集体访或越级访的,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不属本所工作人员责任,因其它原因引起群众上访的,每次酌情扣1-10分,扣分不保底。
3、明确奖罚办法
(1)设立先进国土资源所奖。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由局监察室提名,报局党组审定。年终奖励先进国土资源所8个,每个奖金3000元。
(2)评选综合考核先进个人。由局监察室推荐10名乡镇国土资源所综合考核先进个人,报局党组研究决定,每人奖励现金1500元。
(3)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违反作风建设禁令,被县及县以上督查组查处并通报批评的,被局督查发现2次以上(含2次)的;
③对本辖区严重破坏耕地的行为不知情或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超越职能、擅自作主承担项目报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私自收费、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的;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发布之日前,局机关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附件: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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