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65N/2018-1414010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3
- 公开日期:2018-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解除谯勇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华建﹝2018﹞3号
关于解除谯勇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
决 定
谯勇,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华容县三封寺镇人,高中文化。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系华容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2016年5月6日,谯勇在华容县一中附近的大众茶社与李军、刘晓燕、刘莉打麻将赌博,17时许,谯勇被华容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2016年5月7日,华容县公安局对谯勇罚款500元。谯勇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18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谯勇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谯勇同志能够认识自己的违纪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工作表现较好,没有出现其他的违法违纪情形,现处分期已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期解除谯勇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1日
主送:县纪委、县监察局
抄送:县人社局、城管大队、谯勇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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