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3-2137707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1
- 公开日期:2023-09-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度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和资金申报、项目建设、后续管理以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财审计股、直管公房服务股、乡镇资产服务股、政策计划股、保障房服务股、白蚁防治服务股和物业与住宅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92.5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498.77万元,下降79.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政府专项债券收入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89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2.5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89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51万元,占18.65%;项目支出3980万元,占81.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92.5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498.77万元,下降79.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政府专项债券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8万元,增长44.97%,主要原因是中医院片区棚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万元,占0.6%;城乡社区(类)支出880.11万元,占17.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万元,占0.06%;住房保障(类)支出3980万元,占81.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9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9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8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42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接待信访群众用餐。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79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55.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34.7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65.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7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08万元,用于开展物业行业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物业知识及民法典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白蚁防治施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022年度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
(1)本年度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整体支出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积极有效地开展党建引领物业工作。
为改变城区物业小区管理基础薄弱,业主投诉多的现状,积极筹划物业管理顶层设计,认真落实每项具体措施方案,起草了《华容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华容县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应方案和文件,主动与社区对接。目前已成立小区党支部18个,精准指导新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7个。
(3)白蚁防治工作
今年来,白蚁防治工作在白蚁防治方法政策发出调整后,我们积极争取资金购买药品,主动与新动工建设项目对接,完成基础白蚁防治工作。今年共计完成了芥菜工业园,华容县第二人民医院、华府山庄、三同御园等11个小区和单位的白蚁防治与预防工作。
(4)继续推进保障房“三清”行动。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今年以来,我们继续组织30多人的队伍,成立了3个清查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高效落地。特别是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我积极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对欠租承租户,采取了停水停电163户、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催租催缴,对欠租6个月以上承租户实行强制腾房,完成追缴欠缴200余万元。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核对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切实兜牢了住房保障民生底线。通过清查,预计今年中心可实现各类非税收入700多万元,为财政增收贡献了我们的力量。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根据该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中心内设机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2)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制定绩效目标监控机制。
(3)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XLS
2022年度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住保中心2022绩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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