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3-2136124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2
- 公开日期:2023-09-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度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人民防空、住房保障、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住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行业管理;依据权限,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县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住房保障资金(含中央、省、市、县财政专用补贴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计划,做好政府有关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负责全县公房监督管理;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营管理,负责老旧小区申报、改造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立房地产市场预测、预警机制,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服务市场、房地地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屋安全、房屋拆除、房屋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交易、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房地产中介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初审、报批和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负责预拌混凝土(砂浆)、沥青行业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造价定额和合同备案;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五)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乡规划编制、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规划选址定点、方案设计审查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人民防空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抗震设防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景观建筑与城市空间的设计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管理。
(六)负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建计划(含棚改计划)的制定、统计、协调、考核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建项目库和棚改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含市政道路升级改造)的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立项和全程建设,对城区投资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其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监管,参与工程预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的审查;负责城市更新(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和无障碍及人性化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含地下管网)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
(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含建设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拆除工程管理;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村镇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小城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发展、计划编制和管理,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指导全县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对历史文化名镇(村)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九)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及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保护区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科学研究和建设科技发展应用推广。负责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墙体材料革新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备案、监督、验收、评估;负责绿色建材的标识管理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核准审批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住建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供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城市供水用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城区规划范围内供水用水行业管理;负责城区供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含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县城供水、用水、排水及其管网建设的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参与城区供水用水工程的审查、论证和验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和园区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指导;负责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和排水许可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参与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含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负责全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并管理全县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战时组织开展人防斗争。
(十三)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建设行业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县住建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根据授权,负责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其中涉及对资质、资格、证照作出行政处罚的,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负责建立案情通报、协办制度。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根据授权,行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人民防空、房地产及相关资质、资格、证照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配合、协助城市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防股、人事股、法规股、住保股、财务股、消防股、行政审批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502.6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92.45万元,增长12.46%。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50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02.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50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25万元,占7.91%;项目支出20723.39万元,占92.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502.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92.45万元,增长12.46%。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7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43%。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1万元,下降4.57%,厉行节约,各方面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7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19万元,占1.1%;国防(类)支出50万元,占0.47%;节能环保(类)支出2727.28万元,占25.55%;城乡社区(类)支出2886.25万元,占27.04%;交通运输(类)支出600万元,占5.62%;住房保障(类)支出4293万元,占4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6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
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5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5.5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
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
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9.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8.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1182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万元,项目支出11828.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5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4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其他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57.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
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93.4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99万元,增长145.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公车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3.4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万元,占96.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人防公务车于12月转至发改局)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16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4万元,用于召开工作学习会议会议,人数91人,内容为“全体职工年度总结大会”、“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防控”主题会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题会议、退休党支部“七一”主题学习会议;开支培训费5.78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房屋普查工匠培训、技能业务培训,人数233人,内容为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培训、加强工程建筑项目管理培训、房屋普查工匠学习、建筑质量安全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34.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8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88.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0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7.9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7%。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个数21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数700户,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按时间节点完成,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尽量减少资金结余按预算执行;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行业市场行为,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合规性100%,商品房预售许可合规率100%,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发放及时性,推动建筑业发展,带动经济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对地方城市形象的改善或提升程度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品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95%以上。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家属遗属的补助有所追加;本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其他专项工程建设资金按进度拨付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关键原因是预算财务分析不够常态化,要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2.项目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关键原因在于财政资金紧张以及预算工作有待加强。应在每年编制预算计划时细化项目进程所需资金量,达到项目资金及时给付的效果。
3、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关键原因在于财务工作前沿性不够,应当加强财务工作分析能力以此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决算公开数据(本级)20230824.XLS
2022年度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绩效自评.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