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1-1863338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02
- 公开日期:2021-07-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政法“四长”宣讲“三个规定”活动走进县财政局
6月30日,华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金辉到县财政局,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金辉结合具体案例,从“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三个规定”的使用范围以及违反“三个规定”的具体表现、处罚后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讲。金辉指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是落实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公正司法的行动准则、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抓好“三个规定”宣讲对于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宣讲会极大地提升了“三个规定”在县财政干部职工中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庄严而生动的廉政风险课。大家表示,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不能、不敢、不想违反“三个规定”成为共识,全方位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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