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14-1142389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8-06
- 公开日期:2014-08-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财发〔2014〕3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加强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4年8月4日
华容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印发
关于加强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组发[2014]2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要求,切实抓好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妥善解决乡镇干部的就餐和住宿问题,抓好乡镇机关“五小”(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建设,切实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为乡镇干部“住读”创造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摸底调查(7月15日至8月5日)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五小”设施基本情况调查表,对所缺设施如实填写,由乡镇值班负责人签字后盖章,报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2、调查核实(8月6日至8月21日)
根据乡镇上报情况,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织工作小组下到乡镇,对乡镇“五小”设施情况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乡镇“五小”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3、编制规划(8月22日至9月11日)
县委组织部联合县财政局按照上级要求、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编制乡镇“五小”设施建设规划。
4、筹资建设(9月12日至10月31日)
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立足于节俭、实用的原则,其资金以乡镇自己筹集为主,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相关的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5、组织验收(11月1日至11月10日)
根据乡镇上报建设情况,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织验收小组,下到乡镇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是落实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任务的要求、解决乡镇干部“走读”行为、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认真负责,搞好建设工作。
2、措施得力。各乡镇要积极主动筹集资金,因地制宜、合理编制建设计划,量力而行,完善各项设施。
3、严控质量。“五小”设施属于乡镇机关的基础设施,各乡镇要严把质量关,按照市要求搞好建设,补齐缺失设施,为乡镇干部提供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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