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14-1142388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8-06
- 公开日期:2014-08-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财发〔2014〕35号
关于印发《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贴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贴资金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贴资金工作方案。
2014年8月4日
华容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印发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贴资金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华群组发[2014]14号《关于印发<华容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保障各种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为目标,通过主管部门乡镇自查和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补贴资金的违规现象,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检查主要是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下发的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水产、移民、民政、交通局等部门的各种补贴资金,是否有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现问题的可追朔到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
1、自查申报:
县直主管部门单位、各乡镇组织进行自清自查,要从政策依据、程序流向、帐目存折、反应举报、平时掌握的线索等方面严肃查处,做到边查边整改。仔细完整填报自查申报表,并附文字材料上报。
2、重点查处
财政、审计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查处,确保这次查处实效。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7月26日到8月15日)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查面要做到100%。
2、重点查处阶段(8月16日到9月10日)
县财政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2个组对全县开展重点查处。
3、完善管理制度(9月10日到9月30日)
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出台的文件、规定进行清理,结合这次检查查处活动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补贴资金的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安排,带头抓好整治,确保查处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2、注重工作实效。这次查处要规范程序和行为,依法行政,确保查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底稿规范,从严把住三道关口。一是要把住自查自纠关。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要把住资金核查关。重点核实各种补贴资金是否安全完整、专款专用;三是把住制度建设关。通过查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目标。
3、注重上下联动。县乡要整体联运、形成合力,有效整治资金发放和行业系统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注重查究问责。按照“以整风精神抓整治”的要求,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查处工作全过程,市、县检查组将对照党纪国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注重工作纪律。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不准接受被查单位的宴请和红包礼金,不准徇私舞弊、瞒报事实,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准向被查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违反谦政纪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华容县各种补贴资金自查情况表》
2014年7月20日
华容县各种补贴资金违纪违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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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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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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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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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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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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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统计表连同自查文字材料于 8 月 15 日前一同上报农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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