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14-1142387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8-01
  • 公开日期:2014-08-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 华容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2014-08-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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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13]1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从2013年开始继续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夯实保障措施,规范发放途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长治久安。要通过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落实保障责任,推行绩效管理,建立完善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效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保障标准

从2013年起,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基本保障标准提高到村均6万元。具体包括:

(一)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上一年度我县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1.7倍确定。

(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它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

(三)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四)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的基本保障标准按照人口规模分类分档确定:人口规模1000人以下的村,村办公经费不低于10000元;人口规模1000-2000人的村,村办公经费不低于13000元;人口规模2000人以上的村,村办公经费不低于16000元。

三、保障责任

坚持县政府适当补助和村级自我管理、自我保障相结合。鼓励推进村组合并,适度扩大村级规模,对合并村的村级补助资金不得随意减少、平调、挤占、挪用。鼓励村干部交叉任职,精简村组干部,降低村级组织运转成本。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理”,规范村级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利用本村自然资源、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才技术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

四、监督管理

县委组织部门对享受补贴的在职村干部、离任村主干要严格审核,防止随意扩大政策范围,强化工作考核,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政策落实。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抓好组织实施。要调整安排预算,足额筹集资金,制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对村级组织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个人报酬依据标准建立信息资料,实行“一卡通”发放,确保及时拨付到村到人,按规定使用。严禁县直部门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凡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需要出钱、出物的,必须安排相应工作经费。

 

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            华容县财政局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村级组织   经费保障   通知                   

华容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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