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15-1142283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3-25
- 公开日期:2015-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5年华容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公开工作部署,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不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保公正,以透明保清明,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一、积极探索推行财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模式
1、认真学习上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我局科学的权力配置、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权力监督制约和预防腐败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力求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绩效化,为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累经验。
2、积极开展清权确权工作,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科学划分、界定和配置权力;确定权力行使范围,规范权力行使方式,设定权力运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项目的清理,编制目录,绘制流程图,使党和政府的领导更科学、更民主、更有力。
3、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针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范重大决策失误、选人用人失察、从政道德失范等问题发生,保障行政权力规范、公正、公开、廉洁行使,减少权力寻租机会,提高预防腐败水平。
4、建立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听证、集体决定的决策机制,提高财政科学决策能力;建立重大决策事前调研制度,完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施集体决策;建立决策咨询、评估、执行跟踪反馈制度,实施执行过程的社会评价机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失误纠错和问责机制。
二、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5、按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加大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做到授权充分、运行规范、服务到位,逐步实现各类财政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面广的政务服务体系。
6、坚持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7、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办条件、办理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部门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重要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惠民支农等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标准;媒体、网络关注的重要事项和敏感、热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事项。
8、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经济社会热点、社会关注点、群众关心点,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调查处理结果等。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对依申请公开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9、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基本建设支出、转移支付支出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以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要向社会公开,内容要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继续扩大各级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范围,除报送各级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政府部门外,鼓励其他部门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要全面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将各部门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按照要求及时详细公开,不断增强 “三公”经费的公开透明度。
10、要继续编印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职权范围、工作流程、领导分工、办公电话、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手册》和《服务指南》,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便于索取和发放到服务对象、企业和群众手中,同时通过相关媒体,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提高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内容量。
11、要继续落实好公开工作台账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各股室、单位要将当月的主要工作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和上月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局公开办备案,并通过相关媒体、门户网站、公告、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发布,接受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询问和监督,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公开。
三、创新形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工作实效
12、实行“点题公开”。对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农惠农等信息,进行广泛搜集和筛选,向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和企业进行公开答复,接受问询。
13、完善监督暗访机制。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和暗访,对工作措施不得力,搞形式主义,不公开、假公开的要通过公开工作简报予以通报批评。
14、各股室、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认真查找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措施。要完善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要不断探索公开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使公开工作不断有新突破、新起点和新效果,保证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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