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18-1463046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12
  • 公开日期:2018-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财政局财政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来源:财政局   2018-09-12 15:27
浏览量:1 | | | |

华容县财政局财政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财政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局党委报告。

五、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六、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财政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财政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对违反规定的财政干部,要依据党纪和国家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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