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2XH/2020-1821270
-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28
- 公开日期:2020-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失业补助金申领告知书
一、申请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二、申请地点:最后一次缴纳失业保险地的经办机构
三、申请对象:
在我县缴纳失业保险,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未享受离退休待遇,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在失业期间没有参加(或中断)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人员‘。
四、发放标准
(一)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县本级:621元/月);(二)其他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县本级248元/月)。
五、申请步骤
(一)现场[阳光政务二楼69号窗口]:①阅读告知书——②阅读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③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农业银行卡、失业保险金领取银行流水(系统内无信息的人员)、失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内无信息的人员)、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原件、买断协议——⑤工作人员受理资料——⑥等待审核。
(二)网上:①扫描或微信上搜索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智慧人社APP)—②关注公众号—③注册公众号—④社保服务—⑤待遇查询—⑥失业待遇申领—⑦下一步—⑧失业补助金申领—⑨基本信息(完整填写)—⑩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六、温馨提示:
失业补助金政策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在今年3到12月期间,国家为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阶段性帮扶政策,不是“疫情补贴”或“下岗职工生活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不超6个月, 1人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政策申请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请您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或网络代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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