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2XH/2019-1513576
-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18
- 公开日期:2019-04-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纪委关于明确县级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5名工作人员。其中: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办案岗位(行政编制)3人、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文字类岗位(事业编制)2人。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报考行政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县县直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2.报考事业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县县直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自愿转事业编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办案、文字工作经历2年以上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4.2016年1月1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相关条件。
6.熟悉计算机操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③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北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
①纸质版《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同意报名的证明;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确认;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考试。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协助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办案业务、文字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9年5月9日至10日到县人社局北院办公楼三楼302室(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4.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申请复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参考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全部面试人员均参加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范围,所缺名额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和个人能力素质、以及与工作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八、差额研究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差额研究对象,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投票表决,确定选调人选,确定的正式选调人员可少于拟选调人数。正式选调人员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合格者经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为调入对象,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纪委监委在组织好相关工作的同时并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选调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4233052 4188390
中共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容县监察委员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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