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2XH/2013-1142168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0-12
- 公开日期:2013-10-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人社发〔2013〕19号
关于印发《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复查方案 通知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15份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省文明办对我局的检查验收,确保省级文明单位迎检复查顺利保牌,现将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到人,请各单位、各股室对照分解任务表(见附表),按复查达标要求和时间完成各项迎检复查任务。特制定如下迎检复查方案:
一、基础建设
1.荣誉室。收集整理荣誉室历年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颁发的各种奖励文件、奖牌和证书。即:获得先进党组织;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项等汇总报表资料。
2.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文体活动器材。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和健身场地有标牌、有器材、有活动、有安全警示、有专人管理。
3.阅览室收藏杂志书籍2000册以上(业务类、科技类、历史类、文学类、影像类、综合类等),人均超过10册。
4.落实单位“门前六包”,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办公楼内外(包括家属院)无垃圾、无污染、绿地整齐。
5各单位、股室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有明确划分卫生责任区的花名册和分月制定的卫生值日表,不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记录。
二、文化建设
1.制作机关文化建设核心精神宣传标语在单位办公楼醒目位置公示。
2.结合党建、纪检廉政建设开展单位院落机关文化长廊建设,文化长廊建设要形成一定密度与视角冲击力。
3.建立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配齐辅导员、管理员。建立稳定的党务、政务宣传阵地,做到有宣传橱窗、有学习园地、有心得体会、有节日专刊。
4.组织开展与企业、社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帮扶活动与“大走访”民调活动,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等学习资料。
5.组织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个人、文明家庭等评比,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评比,年底有表彰等资料。
6.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如球类、牌类、趣味体育比赛及节日文艺联欢等,有通知、文件等文字资料。
7.通过开设道德大讲堂开展各类专题道德知识讲座。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迎检时至少要有6次以上的相关资料。
8.开展“一月一活动”。 结合节日特色和人社工作特点在元旦、春节、妇女、植树、劳动、青年、建党、建军、重阳、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系列活动,有具体方案、有工作部署、有新闻宣传报道、图片等资料。
9.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注册、队伍建立、活动召集、发布等有记录。
10. 文明窗口建设有学雷锋名单、有优质服务岗牌、便民服务设施、受理投诉措施、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的公开公示。文明窗桌行动中无食堂的单位通过会议、签订承诺书、散发宣传单形式开展;有食堂的单位要做好食堂布置,食堂门面上要有节约条幅、墙上要有健康生活画匾、桌面上要有节约立牌。
11. 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实践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有图片、报道、文件等资料。
12. 机关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落实,无治安案件,无邪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
13. 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传统教育、廉政文化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各次相关资料。
14. 开展“法律进机关”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2次以上的相关资料。
三、班子建设
1.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有考勤记录,班子成员和中心学习小组要有学习笔记,每年至少学习6次12天以上。党委会、民主生活会要有讨论、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创建方案、活动等内容的文字资料。
2.制定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文字资料。
四、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卫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节能减排厉行节约管理制度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网络文明传播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制度等文字资料。
2. 机关党委每年有两次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会议记录资料、领导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花名册。
五、工作要求
1. 迎接省文明办对我局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领导牵头,局党委班子成员按领导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相关复查迎检工作。
2.相关责任人员为迎检复查工作具体责任人(见附表),具体负责作好迎检复查材料的收集归档等事宜。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一切以迎检复查为重点,无条件提供相关迎检资料。
3.迎检复查主要工作时间是2013年10月17日至31日。各相关单位按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在2013年10月22日底前提交有关材料,确保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考核验收的顺利通过。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