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4-2251355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29
- 公开日期:2024-09-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度
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仲裁院坚持以“预防为主、着重调解、调裁结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职能,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仲裁庭、办公室、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3.46万元,无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6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46万元,无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3.46万元,占9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万元,用于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仲裁庭集中宣讲;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6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3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1、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根据《岳阳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3)》,我县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6日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参加人员包括各乡镇(含田家湖生态新区)社会事务中心主任及各村、社区的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共计110人。通过系统学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办案规则及标准等业务内容,有效地弥补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日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技能和协调能力存在的不足。
2、提升企业用工服务能力。一是面对面。先后4次开展仲裁庭进园区活动,组织专业力量联系高新区恒兴建材、丰硕硅材料等10多家企业,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构建多元化预防化解劳动纠纷模式,打通仲裁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一对一。充分利用“12333”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现场设点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法规咨询,一对一地解决务工人员的疑难问题。三是点对点。针对企业需求,联合总工会、高新区等单位深入聚和源、宝丽纺织、华信人造板等企业,点对点培训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现场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全面增强基层调处矛盾的能力。
3、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能力。一是组织培训。选派15名乡镇专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办案规则及标准等业务内容,有效地弥补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日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技能和协调能力存在的不足。二是落实阵地。各乡镇严格按照“六有”要求(即:有调解组织标识标牌、有调解组织印章、有调解室、有调解制度、有调解流程、有调解文书)全部落实到位,做到制度上墙,规范到岗。三是打造亮点。今年全市将树立培养14个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我县三封寺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报评选成功,有效推进了我县基层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调解力度加大。一是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办案标准,落实一次性告知服务,全面公开调解和仲裁的办案期限,受理条件,在法定时限内,实现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组庭、当日排庭”,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平衡使用裁决和调解两种方式,以调为主,调裁结合,构建了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解调、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三是严肃办案作风。加强调解仲裁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办案人员的互监互督,自觉维护了仲裁队伍的良好形象。今年,我县调解结案率较往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2.规范管理加强。一是规范案卷整理。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卷一直以来受多次调整办公场所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长期处于松散状态,存在整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为了全面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的管理,聘请了2名县档案馆的专业人员将全部解调、仲裁案卷,严格按照省劳动人事争议案卷评查的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其中调解187卷,仲裁133卷,不予受理35卷,撤诉36卷。二是规范办案津贴。根据《关于明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办案岗位津贴发入标准联席会议纪要》精神,为了增强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效能性,积极筹措资金,按照240元/月/人的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补发到位。三是规范着装管理,我县一直以来因为经费所有办案人员均未配备统一服装,根据《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服装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74号)文件要求,今年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将所有办案人员着装全部配备到位,切实增强了仲裁办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3.部门联动加深。一是加深与法院的对接。积极落实“总对总”的要求,建立仲裁院和法院两裁审衔接机制,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尺度,通过两院衔接,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零撤裁”的目标。二是加深与司法的对接。针对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取证困难,农民工权益法律援助意识淡薄的现状,联合县司法局开展送法进工地,现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创新社会治理不断贡献人社力量。三是加深与工会的对接。先后协调县总工会成立蔬菜行业、纺织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把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一线,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方面,随着劳动关系市场化、法制化、多元化、复杂化,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争议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争议呈上升态势,且情况复杂、诉求多样,调解处理难度加大。
另一方面,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严峻挑战。而目前我院工作人员仅6人,专业办案人员缺乏,办案经费紧张,日常运转压力较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华容县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xlsx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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