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2XH/2016-1142092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15
- 公开日期:2016-04-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人社系统各部门,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通过整治,提高人社干部拒腐防腐的思想认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确保人社干部、社保就业资金“两个安全”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重点整治人社系统内部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社保资金监管权的股室和机构存在的“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人社系统干部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审核审批、资金拨付、基金经手管理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等捞取个人非法利益的行为;
2、在社保基金管理、就业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3、在人事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工作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行为;
4、在办理群众事务中生冷硬推、滥用职权、乱收乱罚、乱摊派、欺压群众等问题。
5、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引发越级、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中旬启动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5月上旬)
1、成立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华容县人社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委书记、局长邹远见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燮松、局纪委书记朱方平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由局纪委书记朱方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县人社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摸底(5月上旬-8月底)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人社系统内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部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要是本部门本系统在社保、就业创业、人事考试、职称评审、资金分配使用等敏感问题清理排查,此项工作在7月份完成。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通过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平台、接收信件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统一办理、限时办结。
3、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此项工作在8月25日前完成。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确保查清查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对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案件,以及群众身边的“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发生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要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要总结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和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要认真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高度重视。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台帐,确保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身边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二)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并落实相关部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局党委的关键作用、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执纪作用。各二级部门单位要在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抓好本单位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二级部门单位每月1日前要上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见附件)至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加强监督管理。县人社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对各重点单位的专项治理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自查自纠、提级督办、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为全县人社工作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纪律保证。
附件: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
附件: | |||||||||
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 (2016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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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内容 | 本月核查处理情况 | ||||||||
问题类型 | 级别 | 发 现 问题数 |
受 理 举报数 |
立案 件数 |
处理 人数 |
党纪 政纪 处分 人数 |
移送 司法 机关 人数 |
追 缴 资金数 |
通报 人数 |
合计 | |||||||||
截留 挪用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虚报冒领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贪污侵占 收受贿赂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滞留拖欠 盘扣克扣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以权谋私 优亲厚友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违规开支 挥霍浪费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违规插手 工程处置“三资”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违规兼职 取酬乱发 滥 补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滥用职权 乱收乱罚 吃拿卡要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失职渎职 责任追究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其他问题 | 总计 | ||||||||
乡科级 | |||||||||
科级以下 | |||||||||
注:1.同一问题或案件及多种问题类型的,除“失职渎职责任追究”的分开填报外,均按最主 要的问题类型归类填报;“其他问题”是指上述10种问题类型之外的其他损害群众利益 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发现问题数”是指相关单位在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数。 3、“立案件数”是指本辖区内立案查处的所有相关案件数。 4、处理人数,是指给与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的总人数。 5、“追缴资金数”的单位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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