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57U/2024-2213179
-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7-10
- 公开日期:2024-07-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华容县审计局党组
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华委〔2020〕2号和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好履行审计监督作用,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任组长的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张永发任常务副组长,局办公室为承办股室,伍娟霞为具体承办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1.按照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年度工作规划,查找廉政风险点,安排全年活动。
2.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3.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部署下季度工作。
4.每半年召开1次会商会议,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5.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并督促执行。
6.结合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每月组织开展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和服务对象廉政回访。
7.强化机关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采取集体党课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8.突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
(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局长 刘向阳
责任范围: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和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3.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会商会议不少于2次,年内讲廉政党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或检查各不少于1次,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4.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5.督促各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6.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相关制度。
7.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楠波
责任范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和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3.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4.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东
责任范围:对机关工会、综合计划股、农业农村审计股、经贸外贸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和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3.抓好机关工会、综合计划股、农业农村审计股、经贸外贸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每年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4.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张永发
责任范围: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强化纪律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委有关典型案件通报,每月开展一次作风督查和服务对象廉政回访,对办公室、法制股、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一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华委〔2020〕2号和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3.抓好办公室、法制股、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一股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4.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详见附件1)
五、全年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审计组长负责抓好审计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审计工作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等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