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57U/2021-1844997
  •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17
  • 公开日期:2021-08-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审计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来源:审计局   2021-08-1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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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容县审计局

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华委〔2020〕2号、华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全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抓手,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促进机关解放思想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思路,改进作风,提高效率,通过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审计形象和权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徐建平任组长的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党组成员王东任常务副组长,局办公室为承办股室,戴芳乐为承办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三、明确责任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1.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部署下季度工作。

2.按照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年度工作规划,查找廉政风险点,安排全年活动。

3.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并督促执行。

4.结合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每月组织开展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察和服务对象回访。

5.强化机关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采取集体党课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突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

(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局长  徐建平

责任范围: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年内讲廉政党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或检查各不少于1次,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3.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4.督促各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少祥

责任范围:对经责股、农业股、机关工会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抓好经责股、农业股、机关工会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3.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楠波

责任范围:对财金股、综计股、经贸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抓好财金股、综计股、经贸股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3.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刘昌明

责任范围:对法制股、行审股投资二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抓好法制股、行审股投资二股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每年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3.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组成员    

责任范围: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对办公室、财务股、投资一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抓好办公室、财务股、投资一股等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对分管股室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3.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管理监督分管股室人员廉洁从政,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廉政防控(见附表1)

五、活动安排(见附表2)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股室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

2.真抓实干,统筹兼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硬两手抓。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带头遵守作风纪律和廉政规定。

3.上下联动,全力参与。全体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筑牢思想防线,做新时期担当作为的审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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