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57U/2023-2124525
-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9
- 公开日期:2023-10-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近期,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助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牢牢把握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六大目标任务”“十一个大力推进”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关解读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及决算和重大公共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及建设运营情况的主要监督力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保障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助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赋予投资审计的新使命,准确把握发展需求、转型要求,围绕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找准审计监督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做好投资审计,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科学统筹,精准立项。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关注“三个高地”建设领域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交通、水利、能源、产业升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在审计内容上,要涵盖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债务风险、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结算、投资绩效等重点内容,着力揭示重大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重复建设、损失浪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差、重大项目推进迟缓等突出问题,促进“三个高地”等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依法审计,提升质量。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投资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严禁“以审代结”等介入管理活动行为,恪守审计权力边界。要牢牢把握审计质量生命线,全面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全流程质量管控,做到审计工作循法规、按程序、讲证据、有记录、可检查,确保审计质量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强化整改,标本兼治。要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有效运用投资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的结算不实等问题,作出审计决定,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追责问责;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损失浪费等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项目建设进行全方位评价,从规范和完善管理宏观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投资绩效提升,助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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