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审计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审计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南路63号
0730-4230688
负责人
刘向阳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机构概况
内设股室:
办公室、计划统计股(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行政事业经贸外资股、农业农村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制订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
县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
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决算。
(四)向县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受县委、县政府委托,组织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七)组织实施对全县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审计机关对县人民政府和市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九)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