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港东中路103号
0730-4222356
负责人
聂新成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机构概况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文化股、文化和旅游产业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与安全股、文物股。此外,还包括七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博物馆(文物执法所)、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图书馆、电影公司、影剧院、艺术团。我局还负责对全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县博物馆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和展示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维修、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大遗址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市场,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出版、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岳阳文化走出去。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
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十五)监督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检查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