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 公示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2-11-0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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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

   

 

按照程序和要求,现将《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7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永焕       联系电话:15074031624

联系地址:华容县章华镇马鞍山新区港西路2号

附件:《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华容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31日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家湖生态新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6号)、《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水办函〔202255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水办函〔202211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水资源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和2014年水资源管理成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86号)要求,2030年,我县用水总量控制在4.1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3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1、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县可利用水源实际情况和省、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取水的加收1-3倍水资源费。

2、加强开发利用管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全县水资源调查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严格区域规划和项目水资源论证,科学配置水资源。

3、严格取水许可。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河道、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都必须根据取水性质和规模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凡未取得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实际取水情况和取水许可申请批复不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维不符合要求、电子证照信息不完整和不准确的取水单位不得批复发放取水许可证。对无证取水行为,责令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按实际取水量的3倍征收水资源费。对超许可取水行为,要求采取节水措施或依法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按照规定标准的1.5倍征收水资源费。

4、 强化统一调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以确保下泄流量达到规定的生态基流为调度原则。水资源调度方案一经批准,相关乡镇、部门应严格对照方案执行。

5、 严格地下水管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深层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切实防止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原则上停止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6、 加强规费征收。依据《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6号)、《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等文件规定的征收标准、范围征收水资源费。不得重复征收或擅自减免、缓征、停征水资源费,不得擅自扩大和缩小征收范围、提高和降低征收标准、超越权限收费,按季度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上缴县财政专户管理。

(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1、加快节水社会建设。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大力宣传用水定额,广泛推广节水器具,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打造一批高标准的节水灌溉农田、节水企业、节水机构、节水社区。

2、强化用水管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用水定额,实行用水效率准入管理,低于用水效率指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凡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设项目申请核准和备案时应当依法提交节水三同时方案。

3、加强节水监督。取水单位要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依法进行检定。同时,推动用水大户水平衡测试工作,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和推广,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

4、推进水价改革。按照分类管理、区别用户、合理收益、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水价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严格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三)落实水源保护管理红线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排污口。要加强农业生态种养和城乡垃圾清运管理,减少对水体的污染。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要制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华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落实,组织实施对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县级相关部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2、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县财政将水资源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饮用水源保护等给予重点支持。

3、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和装备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执行力好、知识结构合理、能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水资源管理队伍。

4、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对敷衍塞责、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扣分,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问责。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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