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第一章 “十三五”工作回顾“十三五”期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协调努力,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计划内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将市环保目标考核指标和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了环保工作运行机制。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设关不设卡,发改、工信、环保、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严把环保准入关和监管关,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空间。三是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和支持环保部门履职行政,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强化源头把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项目上马,将环评作为新建项目备案、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过程中始终严把环评关,明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六条 ”红线,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的生产工艺,能耗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不批,规划选址在生态红线内的项目不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十五小”等项目不批;选址不符合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的不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难以治理的项目不批;对餐饮、洗浴、娱乐项目选址不当,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项目不批。2016年以来我局共审批(或参与审批)项目64个。
3.强化环境监管,全力完成减排任务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好转。2016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结构减排、华容县麻里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一期提标工程、华容县桥东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污染设施的建设及减排认定工作;通过对全县牲猪养殖的三区划定,对不在规定养殖区的养殖户进行了并转及关闭,大量降低了畜禽养殖行业的污染。通过对岩土烧结砖的升级改造,目前全县所有烧结砖企业都实现了废气的综合治理与达标排放。通过进一步淘汰燃煤锅炉的工作,目前全县燃煤锅炉保有量已低于50蒸吨,且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16年以来,通过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目前全县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860吨、74吨、1042吨、1150吨以内。
4.强化环境宣传,大力倡导生态文明
2016年以来,先后多次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社区、学校及企业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和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面的知识,2016年至今,组织集中学习新环保法专题讲座3次,累计张挂宣传横幅50余条,摆放环保宣传展板200多份,发放环保宣传材料40000余份,提供环保咨询5000余人次,组织社区、学校、企业领导及环保业务骨干培训20余次。通过宣传教育,近些年我县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有省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学校1个。
5.强化生态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一是将加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7年开始我县对县城集中供水取水点——长江天子一号取水口及华容县万人千吨取水点和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点进行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对全县所有集中供水点进行了水质监测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目前我县集中供水取水点水质全部符合饮用水取水标准。通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出了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且各方案在2019年前全部实施到位。2016年——2019年底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在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不锈钢围栏1100米,设置大理石警示标志22个。二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2016年——2019年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完善了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率和农村水源地集中保护率,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改善了农民群众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6.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环保执法水平
一是污染源监督管理情况。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污染源治理,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定期地进行明查和暗访,有效地防止违法企业利用“时间差”停运环保设施和偷排现象,使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污染事故的预防及处置情况。华容县于2016年修订了《华容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它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在日常的工作中组织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单位的普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016年妥善处置了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内硫酸罐倒塌事件,事件成功处理且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是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为快速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加强窗口部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2016年,我县稳定运行了“环保12369”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华容县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使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2016年——2019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23件次,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四是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情况。近年以来,先后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两考”(即高考和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扰民专项行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采取限期治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问题。针对全县环境污染现状,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治理和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督查其关、停、并、转。对治理设施不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保设施进行停产限期整改。
五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打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这一硬仗。按照中央、省、市环保督察要求,制定了《华容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了全县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和环保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组织所辖企业的环保专干进行了环保地插培训,并印发了《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全县范围内突出环境问题,制定一个问题一套方案,重点问题实行周报制,切实整改到位。
7.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县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重点督导,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业发展多年带来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的环境欠账问题较多,环境污染压力较大,特别是华容河等重要水体的水质改善及恢复工作还有较大差距。也造成我县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乡镇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已成农村环境保护难点,目前全县还有一半以上的乡镇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企业主体环保责任不够落实。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低,偷排和超标排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农村面源污染及生态防治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等。
四是环保机构薄弱。特别是环境监察、环境管理队伍偏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无法适应当前环境监管和服务需要。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2.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立足点,以节能减排、环境污染全防全控为硬抓手,着力削减污染物总量,全面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政府责任,增强公众参与,加强环境监管能,又要对“十三五”规划目标继承延续,使规划目标和指标实事求是,通过努力可以实现。
2.2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统筹运用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生态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全县生态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加强环境执法,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县各企事业单位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2.3主要任务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华容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2.4总体目标到2025年,华容县要实现城区及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95%;城乡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率大于95%;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县所有水质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90%;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大于98%;确保不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全县已关停矿口植被恢复率100%;通过引入第三方管理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及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减低臭氧排放;进一步加大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要求纳入挥发性有机废气管理目录的工业企业及汽修厂治理设施安装及使用率100%;完善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率100%;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率大于95%;全面完成因工、农业发展带来的土壤污染治理;完成对全县非标准生活垃圾填埋点的清运及治理工作。
第三章 主要内容“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县要通过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实现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3.1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红线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华容县工业集中区规划区和人口集中及住区域要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
3.2 落实绿色发展机制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要求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推动循环发展,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置,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完善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与服装、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行业管理。
3.3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对照国家(省、市)提出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大县城区扬尘和生活源污染整治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
通过促进黄标车辆淘汰以及防污设施设备改造,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提高公共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到2025年全县公共交通基本实现公交新能源化。加快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升级。强化城市道路、施工等扬尘监管和城市综合管理。
3.4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定期向社会公开水环境质量情况。
华容河流域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快落实建设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对入河排污口、排渍口要加密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完成《华容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华容河综合治理的后评价,进一步分析水体污染物的来源,确保华容河六门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
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长江天子一号作为全县集中供水取水点,要进一步做好取水点周边水质保护工作。东湖断面、藕池河断面要启动落实水污染治理综合措施,到2025年确保全县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于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华容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污染严重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向社会公布年度治理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3.5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内全覆盖。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县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
开展桃花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的植被恢复工作,到2025年,全县已关停矿山全部完成生态修复及植被复绿工作。
3.6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业污染源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业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如实申报,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还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022年底前,全县工业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关闭。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挂牌督办。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化改造示范。
3.7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减排工程为主要抓手,科学确定总量控制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的调度,对进度滞后重点项目早预警通报。
3.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改善华容县中环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因地制宜、一镇(乡)一策,控源截污、内源污染治理多管齐下,科学整治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有条件的乡镇可配套建设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加强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实现全县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处理全覆盖和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推进鼎山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提高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完善收集储运系统,到2022年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快城区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
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和以其他清洁能源代煤。到2025年,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全县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3.9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加快整治“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切实防止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整县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合理规划养殖区,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养殖废水进行综合治理,可探索养殖废水通过养殖户自行处理达到养殖废水排放标准后加入乡镇污水处理厂或配套的人工湿地处理模式。
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渠道,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支持秸秆代木、生物质能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3.10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推进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3.11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东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推进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天然林保护制度。
开展洞庭湖区域、长江集成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
3.12严格环境执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县公安机关、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
3.13落实资源市场交易制度进一步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全面落实排污权交易制度,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通过交易方式取得,且不得增加我县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落实省、是关于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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