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省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主动适应药品流通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以质量安全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着力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药品流通监管安全风险。
二、持续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一)严格执行药品GSP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
(四)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五)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不断加大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力度
(一)开展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
(二)开展疫苗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三)强化血液制品、终止妊娠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监管
(四)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
四、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开展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医疗机构(舍疫苗接种单位)药房设置标准缺失,药品储存条件差、药品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重点整治非法渠道购进(含中药饮片)、非法回收药品未按要求储存药品、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五、推进监管方式方法转型升级
(一)协调完善药品流通监管数据库
(二)充分发挥风险排查的前瞻作用
(三)建立完善协同监督检查制度
(四)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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