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29
2021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2-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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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好全县农资商品经营秩序,根据市局“红盾护农”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1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一、2021年“红盾护农”工作任务

 (一)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坚决取缔地下黑窝点。

 (二)全面落实农资监管“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批发企业电子台账制度、健全农资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

 (三)重点检查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过期、无效、变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加大农资商品经营行为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切入点,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的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 (五)建立农资商品监管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农资商品市场日常监管与日常巡查制相结合、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预警制相结合的农资监管体系。

(六)强化农资商品经营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农资商品市场经营秩序完善落实信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21年“红盾护农”工作,特成立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向阳

常务副组长:朱先涛

副组长:徐立勋、吴时新、刘学平、徐育军、刘国祥、周宏、范文明

成员:各基层所负责人和市场规范管理办负责人、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曾凡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底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1、市场规范管理办负责对全县经营、生产的肥料、农膜进行抽检。

2、开展宣传活动。确定3月份为“红盾护农”集中宣传月。重点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识别劣质农资商品方法,结合“3·15”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横幅宣传,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红盾护农”行动的相关内容,力争在“3·15”期间使宣传活动达到高潮,推动“红盾护农”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3、3月下旬至四月底开展以“红盾护农保春耕”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辖区农资商品经营户情况进行摸底造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全面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以农膜、化肥、农机具零配件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

第二阶段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主要开展四项工作。

1、以市场巡查为契机,切实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和“农资经营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联合农业农村局对全县的农资展开整治行动。

3、各基层所要对辖区内的农资商品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评定、复验,建立农资商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和咨询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4、在6月底开展以化肥、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为重点的 “红盾护农保秋收、保秋播”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收购、哄抬物价或压价压级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的等违法行为,查处农资大要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底,主要有三项

工作。

1、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对农药市场商品质量进行管理。

2、认真做好农资商品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检查验收工作。

3、10月底至12月初各工基层所以辖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以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保秋收”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及零配件行为,确保农民秋收顺利完成。同时开展秋粮收购市场大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收购、压价压级、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12月巩固成果、完善提高。

各基层所要对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总结,要及时收集相关的图片、影像资料,分析梳理典型案件,总结全年“红盾护农”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

三、具体要求

 (一)加强宣传,搞好协调配合。各基层所要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日进行宣传,使农资商品经营者和广大农民了解农资商品市场的法规政策,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农业、公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

 (二)强化市场巡查、切实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各基层所要认真学习领会《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三)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执法力度。各基层所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资商品市场拉网式大检查,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秋播”、“红盾护农保秋收”三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全力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以教育群众,震慑不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局市场巡查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解读:https://www.huarong.gov.cn/33157/64040/64047/64071/content_1877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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