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29
华容县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4-14 15:15
浏览量:1 | | | |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力加强全县儿童(含婴幼儿,下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根据《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时发现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危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专项检查重点对儿童化妆品开展备案后全覆盖技术核查,市局配合省局对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县局对儿童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对发现的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按照情节严重的情形予以严厉处罚。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健全儿童化妆品产品数据库和管理制度

市局负责对辖区内注册人备案人委托外省生产的儿童化妆品建立跟踪管理目录并完善管理制度,市县二级监管部门配合省局负责对进口和生产的国产特殊以及普通儿童化妆品产品建立专项产品数据库,对数据库和目录内的产品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注册人、备案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此类产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完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二)开展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

生产环节:配合市局对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来源、产品标签宣称、产品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等。将生产儿童化妆品同时生产消毒产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经营环节: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环节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传情况等。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并实施有效管理、平台内是否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

(三)开展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

县局开展的儿童产品监督抽检不得少于10批次,在经营环节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环节经营的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对其他儿童化妆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包括:防腐剂、微生物、激素、抗感染类药物、氟康唑等。上述监督抽检工作结合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和市级监督抽检工作进行。

(四)严厉查处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综合执法大队对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力。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对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适用情节严重的情形予以严厉处罚,依法追究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产品检验认定等工作。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综合执法大队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涉及辖区外的案件线索必须及时上报县特化股经特化股汇总后上报市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县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四、时间安排

(一)专项检查部署阶段(2021年3月)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基本摸清检查对象底数,细化检查方案和措施。

(二)专项检查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8月)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各项任务,及时研究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发挥专项检查的震慑作用。

(三)专项检查总结阶段(2021年9月)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填写《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统计表》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至特化股。

联系人:易宇 联系电话0730-4223780

附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

基本情况

儿童化妆品注册人

儿童化妆品备案人

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

已备案儿童化妆品

监督检查

及监督抽检情况

监督

检查

备案后监督检查化妆品

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

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

检查商场

检查其他化妆品经营者

发现问题产品

监督

抽检

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品种

生产环节抽检化妆品(件)

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件)

经营环节抽检化妆品(件)

经营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件)

案件查处情况

处罚

单位

吊销化妆品行政许可证件案件

责令停产停业案件

罚没款总金额

处罚

到人

处罚到人案件

对责任人罚款总金额

对责任人从业禁止案件

移送公安

案件情况

移送案件

刑事立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