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社+法院”模式 解决劳动者烦“薪”事
“我已经将1万元罚款存入银行账户,余下11万元我保证在12月底付清,就不要拘留我了行不行?”近日,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向执法人员保证此后按期支付工资欠款。
据悉,2019年至2021年,程某等4人在某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机器维修工作,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11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华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大队立即受理调查,证实欠薪情况属实后,于2022年3月立案,随后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催告执行通知书,该公司在限期内拒不执行,无视劳动保障监察指令。2022年10月,该大队将此案依法移送华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3月15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至法院,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等后果。在法官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共同协调下,彭某遂主动与投诉人达成了分期给付劳动报酬的和解协议,并缴纳罚款。
华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人社+法院”联合办案模式,对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有能力却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有利于案件更高效执行完毕。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过强化工作联动、信息互通互报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用好“黑名单”惩戒机制,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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