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应该8月份就过来的,一是疫情影响,二是之前把锦旗上法官的名字印错了,一来二去,就拖到了现在。今天早上,我们特地4点多起来,就是为了表示我们的感谢!”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员钟柱刚刚上班,就在安检口接到了年逾六十的申请执行人张某的锦旗。
“迟到”四个月的锦旗,里面又隐藏着什么样的执行故事呢?为何当事人如此执着地要“早到”向执行员送锦旗呢?
因生产需要,时任华容某环保砖厂(已注销)合伙人之一的王某,长期从张某处购买煤炭,并采取进一压一(即最后一次货款暂扣不付)的方式支付货款。2016年,张某最后一次向王某送货后,王某指派其妻子蔡某向张某出具欠款单,此后,经张某多次催收,王某一直不予支付,张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经法庭质证,王某承认购煤情况属实,但欠条由妻子蔡某出具,货款应由蔡某偿还;又称当时有三人合伙,应由三人共同偿还。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从张某处购买煤炭,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王某未支付煤炭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遂判决王某向张某支付货款3万余元。
判决下达后,王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2022年6月,张某申请执行。经查控,王某账户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在此期间,王某因账户被冻结,心怀怨怼,除了对张某恶语相向之外,对于执行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经张某配合,7月底,华容法院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作出对王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拘留过程中,王某无法忍受失去自由的痛苦,终于端正态度与张某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王某分两期偿还所欠张某的3万余元货款。第一期货款于8月份到位后,张某老两口因心存感激,感恩法院的司法惩戒手段终于使王某态度转变,拖欠6年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便去定做锦旗,而由于疫情形势严峻等原因,拖延至今,锦旗“迟到”已久。防控措施放开后,老两口仍难掩内心的激动,起个大早,赶往华容法院,遂有了文章开头执行员“早到”收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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