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是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介,是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平台运行的生命力和价值所在。根据市网监办相关通知要求,对再次推广宣传“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作如下要求。
1. 原则上全县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所有在岗的公职人员都要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见附件1),所有乡镇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都必须关注。特别是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的关注工作要在各乡镇“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督促指导下迅速落实到位。各单位关注落实情况应当登记造册,以电子表格(见附件2)方式汇总后于2018年3月14日上午12:00前报至县“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860730000@qq.com,联系人:朱沃,联系电话:0730-4188085、182****7108,“互联网+监督”工作QQ群:552425429)。县网监办将开展复核、抽查工作,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关注率低于85%的,县网监办将重点督办并予以通报批评。
2.各乡镇(含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含二级机构)所有对外服务窗口都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互联网+监督”平台简介和“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关注二维码,张贴率必须达到100%。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网监办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利用各种微信群,宣传推介“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和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要引导人民群众熟练开展查询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附件1:“三湘e监督”微信二维码
附件2:“三湘e监督”微信号关注情况汇总表
乡村组三级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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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在职人数(含村组): 关注人数: 关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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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 |
组 |
职务 |
姓名 |
手机号码 |
关注时间 |
未关注原因 |
说明:此表电子表格请在县“互联网+监督”QQ群下载。
县直单位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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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在职人数(含二级机构): 关注人数: 关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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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职务 |
姓名 |
手机号码 |
关注时间 |
未关注原因 |
说明:此表电子表格请在县“互联网+监督”QQ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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