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4-21
关于做好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推广关注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网   2018-03-12 17:30
浏览量:1 | | |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是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介,是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平台运行的生命力和价值所在。根据市网监办相关通知要求,对再次推广宣传“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作如下要求。

1. 原则上全县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所有在岗的公职人员都要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见附件1),所有乡镇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都必须关注。特别是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的关注工作要在各乡镇“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督促指导下迅速落实到位。各单位关注落实情况应当登记造册,以电子表格(见附件2)方式汇总后于2018年3月14日上午12:00前报至县“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860730000@qq.com,联系人:朱沃,联系电话:0730-4188085、182****7108,“互联网+监督”工作QQ群:552425429)。县网监办将开展复核、抽查工作,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关注率低于85%的,县网监办将重点督办并予以通报批评。

2.各乡镇(含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含二级机构)所有对外服务窗口都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互联网+监督”平台简介和“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关注二维码,张贴率必须达到100%。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网监办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利用各种微信群,宣传推介“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和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要引导人民群众熟练开展查询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附件1:“三湘e监督”微信二维码

附件2:“三湘e监督”微信号关注情况汇总表


乡村组三级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在职人数(含村组):     关注人数:    关注率:

序号

乡镇

职务

姓名

手机号码

关注时间

未关注原因

说明:此表电子表格请在县“互联网+监督”QQ群下载。

县直单位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在职人数(含二级机构):     关注人数:    关注率:

序号

单位

职务

姓名

手机号码

关注时间

未关注原因

说明:此表电子表格请在县“互联网+监督”QQ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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