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明确”推进医保行风监督评议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陈志勇)日前,华容县组织医保行风监督员开展集中评议,对今年第三季度以来的特门审批、两定机构审核、行政处罚、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和医保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评议。
聘请行风监督员对医保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评议,是华容县医保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落实医保服务平台“好差评”之后实行的一项社会评价制度,旨在加强对医保微权力监督制约,助力清廉医保行动,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为建设富美华容贡献医保力量。
近几年来,华容县医保局着力围绕优服务、惠民生,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工作。为确保监督评议效果,华容县医保局坚持“四个明确”,即:明确人员选聘。明确行风监督员由三类人员组成,其中“两代表一委员”6人、医药机构代表8人、乡村(社区)干部代表6人,行风监督员实行一年一聘。明确评议范围。将县医保局特门审批、两定机构审核、行政处罚、医疗救助等四个方面的权力运行,以及医保服务水平纳入评议范围。明确评议程序。集中评议活动原则上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具体程序是: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天,由县医保局将上季度权力运行和医保服务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发放至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在10天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并听取10名以上群众代表的意见,为集中评议医保相关事项提供参考。明确评议结果运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左右,由县医保局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集中评议。每次评议,都分权力运行和服务事项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类别进行评价,对出现不满意评价或满意率没有达到80%的评价项目,县医保局相关部门要对该项目工作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情况列入下一次评议内容。
一审:邓 早
二审:唐丽华
三审: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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