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优化和改进审批服务流程。目前,该局9个业务股(室)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近40名审批服务人员,32个审批事项正式入驻阳光政务中心,实现了所有县级审批“一窗爱理,集成服务”。一是实施一窗受理,推进高效运行。该局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按照“一个窗口受理”的要求,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同一处开启窗口式办公,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化办理申报材料、相关证明、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编制标准化清单给予企业群众明确预期,实现审批规范化、便捷化、一体化。二是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在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和统一编制单个事项审批标准的基础上,该局围绕“办成一件事”进行审批标准集成,设计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对现有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县级)所涉行政审批手续,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升级。把各股(室)分散的单项审批集成为综合整体的联合审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制度。该局综合了规划、用地、地产、矿管、耕保、测绘和执法监察、信息中心、征拆中心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审批事项7大项、32个子项。主要包括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内项目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国有划拨土地审批、国有建设土地招拍挂出让供地审批、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等条件审批。行政审批办基本实现了简单业务即时办结或当天办结,复杂业务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办结,平均精简审批资料5项、简化审批流程32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实现了“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的无差别审批,做到了集中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让群众实现“跑一次路、排一次队、办一件事”,享受“阳光政务”。同时,要求业务受理人员接到业务咨询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问必应、限时答复,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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