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更好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经研究,县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清风讲坛”之廉政党课讲授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廉政党课讲授主体
1.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2.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正科级以上(含)单位党委(党组)书记。
3.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
4.县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
5.各乡镇(含田家湖生态新区、工业园,下同)纪委书记。
二、廉政党课讲授范围
1.县委书记分别在县委学习中心组和联系乡镇各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县长分别在县政府党组学习中心组和联系乡镇各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县委常委会议其他组成人员分别在所在单位党组织学习中心组和联系乡镇各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其他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乡镇(县直单位)或村(社区)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
2.乡镇党委书记在乡镇机关干部大会上讲授一堂廉政党课,通知各村(社区)和站所党总支(支部)书记到会听课;县直正科级以上(含)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本单位机关干部大会上讲授一堂廉政党课,通知归口管理二级机构负责人到会听课。
3.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到县直单位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具体安排见附件2)。
4.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在驻在单位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具体安排见附件3)。
5.县纪委监委各部室主任和其他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直单位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具体安排见附件4)。
6.各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辖区)选择2个重点村(社区)各讲授一堂廉政党课。
7.提倡和鼓励乡镇、县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在本乡镇、本单位讲授廉政党课。
三、廉政党课讲授内容
1.结合十九大和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宣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和要求。
2.结合近年来上级出台的纪律条规,深入剖析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3.结合近年发生的案件,尤其是身边的案件,身边的人和事,“以案释纪”。
4.结合讲课单位易发多发问题和风险点,提醒防范注意事项。
四、廉政党课讲授时间
2018年5月—11月。
五、廉政党课讲授要求
1.全县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 “清风讲坛”之廉政党课讲授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党委(党组)书记一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推动本单位廉政党课讲授活动迅速展开、有效推进。
2.廉政党课讲授人务必精心备课,亲自撰写讲课稿,在5月中旬完成备课任务。
3.县委办负责对县级领导讲课稿进行审定;县委党校负责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正科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讲课稿进行审定;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对县纪委监委科级干部和县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讲课稿进行审定。
4.县四大家和县委常委牵头部门办公室负责做好县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的对接工作;各乡镇党委秘书、县直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与本单位授课人和其他来本单位授课的党员干部的衔接对接工作。
5.所有参加廉政党课讲授的党员干部一律不准领取授课费。
6.只有一堂授课任务的同志要在6月底前完成授课任务;有两堂授课任务的同志要分别在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完成第一、二堂授课。
六、廉政党课讲授考评
1.县委办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县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清风讲坛”之廉政党课讲稿评审小组,对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党课讲稿进行优稿评选。
2.县委督查室将与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清风讲坛”之廉政党课讲授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对组织不到位、消极怠慢、敷衍应付的单位,及时提出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
县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授课场所 |
授课堂次 |
刘铁健 |
县委学习中心组 三封寺镇 |
2堂 |
陶伟军 |
县政府党组学习中心组 新河乡 |
2堂 |
钱丹青 |
县委党校 东山镇 |
2堂 |
付岳君 |
县人大党组学习中心组 禹山镇 |
2堂 |
徐康荣 |
县政协党组学习中心组 鲇鱼须镇 |
2堂 |
黎朝晖 |
注滋口镇 财政局 |
2堂 |
李学松 |
县纪检监察系统党员会 万庾镇 |
2堂 |
杨 景 |
县委宣传部党组织学习中心组 梅田湖镇 |
2堂 |
谢志辉 |
县委政法委党组织学习中心组 北景港镇 |
2堂 |
县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授课场所 |
授课堂次 |
蔡吉伟 |
县委组织部党组织学习中心组 章华镇 |
2堂 |
黎华平 |
县委统战部党组织学习中心组 治河渡镇 |
2堂 |
胡 军 |
县委办党组织学习中心组 操军镇 |
2堂 |
蒋南贵 |
发展和改革局 |
1堂 |
李立明 |
插旗镇 统计局 |
2堂 |
吴 昊 |
县人武部机关 |
1堂 |
潘维新 |
国土资源局 |
1堂 |
李东见 |
环境保护局 |
1堂 |
张昭林 |
交通运输局 |
1堂 |
县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授课场所 |
授课堂次 |
陈绍汉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堂 |
张大宏 |
团洲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堂 |
金 辉 |
公安局 |
1堂 |
黄建明 |
农业局 |
1堂 |
范文科 |
教育体育局 |
1堂 |
李 勇 |
工信局 |
1堂 |
周 玮 |
审计局 |
1堂 |
文丽萍 |
司法局 |
1堂 |
廖权赋 |
水利局 |
1堂 |
县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授课场所 |
授课堂次 |
马强辉 |
安监局 |
1堂 |
郑 军 |
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大会 |
1堂 |
彭 俊 |
县检察院党员干部大会 |
1堂 |
刘五媛 |
县委党校党员干部大会 |
1堂 |
刘金辉 |
县一中党员干部大会 |
1堂 |
周镇湘 |
县总工会党员干部大会 |
1堂 |
徐勋凯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1堂 |
附件2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
巡察组组长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县直单位 |
授课堂次 |
李学松 |
烟草局、石油公司、盐业公司 |
1堂 |
易立新 |
国税局、地税局 |
1堂 |
杨进洲 |
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
1堂 |
胡兆智 |
电力公司、邮政公司 |
1堂 |
杨建军 |
民政局 |
1堂 |
李 浩 |
交警大队 |
1堂 |
刘永福 |
扶贫办 |
1堂 |
陈习红 |
田家湖生态新区 |
1堂 |
成 星 |
老干局、团县委、县妇联 |
1堂 |
张学军 |
工业园 |
1堂 |
花晓波 |
林业局 |
1堂 |
赵 诚 |
公路局 |
1堂 |
张启荣 |
教育体育局 |
1堂 |
张善良 |
商务粮食局 |
1堂 |
注:排第一的县直单位准备会场。
附件3
派驻纪检组组长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授课单位 |
授课堂次 |
郑先华 |
县委机要局、县委政策研究中心 |
1堂 |
庄志祥 |
编办、老干局 |
1堂 |
黎 伦 |
广播电视台、文联 |
1堂 |
王 刚 |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
1堂 |
杨 振 |
商务粮食局、贸促会、工商联 |
1堂 |
张文峰 |
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经济研究中心 |
1堂 |
黄 力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血防办 |
1堂 |
王宇峰 |
教育体育局、科技局 |
1堂 |
闵英豪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土资源局 |
1堂 |
卢 辉 |
农业局、林业局、经管局 |
1堂 |
闵建军 |
财政局 城建投 |
1堂 |
罗 勇 |
交通运输局 工信局 |
1堂 |
刘历宏 |
民政局、残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堂 |
注:排第一的县直单位准备会场。
附件4
县纪委监委部室主任和其他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安排表
授课人 |
授课单位 |
授课堂次 |
华中军 |
接待办、档案局、史志办 |
1堂 |
王家才 |
湿地保护局、科协 |
1堂 |
何忠理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1堂 |
石时定 |
供销联社、统计局 |
1堂 |
卢岸石 |
司法局 |
1堂 |
赵 康 |
政务服务中心 |
1堂 |
徐 东 |
小集成洪泛区 |
1堂 |
胡三余 |
信访局、610办 |
1堂 |
何向文 |
环境保护局、人防办 |
1堂 |
刘绍发 |
房产局 |
1堂 |
郭 庆 |
安监局 |
1堂 |
刘 斌 |
规划局 |
1堂 |
郭志军 |
水利局、农机局 |
1堂 |
薛孝贵 |
移民局 |
1堂 |
杨镇国 |
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
1堂 |
注:排第一的县直单位准备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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