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国,男,49岁,中共党员,现任操军司法所所长。他自1989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在操军司法所工作,1995年5月任司法所长,2000年10月任副科级干部,先后获评岳阳市“二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岳阳市司法局记“三等功”等荣誉。
扎根基层不言悔
该同志30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司法所,工作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共主持或参与调解处理各类纠纷916件,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72人次,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解答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80余场次,印发普法资料43000余份,防矛盾纠纷激化157起,防民转刑26起,防群体性械斗事件52起,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事件发生,为当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调解纠纷不论时
该同志把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作为基本职责,时刻绷紧这根弦,丝毫不敢放松,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纠纷排查治理,妥善处理小纠纷,及时掐断大祸根,随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16年农历腊月25日,操军镇居民汤某与陈某因一套房屋涨价12万元发生纠纷,经镇村两级多次调解未果。汤某听说陈某的儿子将于2017年正月初八结婚,便扬言要在结婚当天将该房屋的门窗砸坏,扰乱婚礼现场,陈家亲友也认为自己住房有理,如果汤敢来破坏好事,就会对他毫不客气,双方械斗一触即发。刘绍国同志得知情况后,认为该纠纷必须在春节前化解。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里,他却要反复协调汤某和陈某做工作,说清利害关系,最终双方于2016年腊月29日在操军司法所达成调解协议,并保证不再干涉对方生活,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也及时得以避免。
为民服务不留痕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干警,刘绍国同志却连群众的“家务事”也要管,并且是义务管,管得清,理得明。今年5月23日,操军镇六合村一对年轻夫妻在一次重大交通事故中不幸双亡,留下年仅1岁的女儿,夫妻双方亲属却为54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分配及幼儿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这一事件本是家庭内部矛盾,但刘绍国同志获悉情况后,十分理解双方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并邀请双方所在村场干部参加,当面了解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将此笔款项按幼儿抚养教育费、老人赡养费、遗产继承等费用分类列出,并进行了合理分配。之后,双方又因不放心幼儿所属份额的保管使用问题发生较大争执,矛盾有可能再次升级。他又连夜赶到双方家里做思想工作,并不顾当事人的误解和埋怨反复组织调解,最后达成了双方都认可和放心的资金保管使用以及幼儿抚养协议,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家亲。而他却常常这样鼓励自己: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老百姓的问题解决了,自己受点委屈不算什么,自己的一片诚心终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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