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
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湘财税〔2025〕20号)和《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岳财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公示如下:
华容县适用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分别为8元、6元、5元、4元、3元。具体征收范围及具体地段所适用的等级税额标准按照《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执行。
附件:1.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
2.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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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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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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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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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 |
5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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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华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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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等级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征 收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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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路、建制镇)名 |
起 止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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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8 |
章华镇(城中片区) |
东起沿河北路、北正街、南正街,南至解放中路,西至范蠡路,北至尚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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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6 |
章华镇(城西片区) |
东起范蠡路(不含路两侧),南至解放西路,西至港东路,北至华容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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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青年路片区) |
东起沿河北路,南至尚书路(不含路两侧),西至范蠡路,北至华容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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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华阳市场片区) |
东起华容河,南至华容大道,西至港东路,北至杏花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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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东正街) |
四牌楼至东门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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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解放路东段) |
血防医院至东门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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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5 |
章华镇(二水厂片区) |
东至华容河,南至杏花村路(不含路两侧),西至港东路,北至石山矶排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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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湖生态新区 |
田家湖社区(田家湖渔场)、马鞍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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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中医院片区) |
东至华容河,南至迎宾南路口,西至港东路,北至解放路(不含路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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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迎宾南路片区) |
北至迎宾南路路口,南至远大农资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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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桥东区域) |
东至大夏路,南至桥东路,西至华容河,北至二桥东路(含长江经济带国际电商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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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伏工业园 |
东至珠头山(含昊天化工有限公司),南至华容河,西至大夏路(不含路两侧),北至杭瑞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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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
4 |
田家湖生态新区 |
普圣堂社区、田家湖社区(城南村)、农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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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工业园 |
东起松木桥岳阳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南至大垱湖,西至华一水库,北至杭瑞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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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规划区 |
章华镇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且上述未列举的区域;章华镇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分散的建设用地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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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
3 |
洪山头工业园 |
洪山头工业园规划区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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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章华镇外的建制镇和工矿区 |
东山镇、三封寺镇、万庾镇、鲇鱼须镇、北景港镇、禹山镇、注滋口镇、插旗镇、梅田湖镇、治河渡镇、操军镇等11个建制镇国有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及各工矿区全区域;东山镇、三封寺镇、鲇鱼须镇、万庾镇、北景港镇、梅田湖镇、禹山镇、注滋口镇、插旗镇、治河渡镇、操军镇等11个建制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分散的建设用地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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