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机关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时间
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
三、听证地点
华容县神禹宾馆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新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力60台。
五、决策的内容、理由和依据
(一)内容。根据城市发展和市民生产、生活与工作需要,2018年12月31日前拟在城区范围内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60台。
(二)理由。
1. 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随着近几年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已由当初巡游出租汽车投放市场时的9平方公里增加到目前的16平方公里,各类大型居民聚居区也迅速在中心城区四周扩散,出行高峰时段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居民区出现了“打的”难、乘车难、出行难的现象。
2. 抑制非法营运行为。由于现有运力有限,我县私家车非法载客参运现象比较突出,适当增加部分运力有助于压缩私家车非法参运空间,缓解驾驶员与巡游出租汽车公司之间以及巡游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3. 实施公共交通规划。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自2004年第一轮投放市场以来,运力一直为200台。根据《华容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5-2020)》运力规划,华容县城市出租汽车运力规模2018年控制在260台以内,2020年控制在300台以内,2018年12月31日之前,我县城区出租车可以在现有200台运力的基础上,新增60台。
(三)依据。
1.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2、3、4、5、6、8、9、10、11、12、13、14、15条之规定;
2.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1、38、130、131、132、133、134、136、137、138、139条之规定;
3. 《华容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5-2020)》。
六、听证代表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征集50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
(一)消费者代表8名(根据消费者报名人数抽签确定,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则由社区代表补足);
(二)现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4名(华日、宏泰两家公司各2名);
(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2名(华日、宏泰两家公司各1名);
(四)华容县泰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企业代表1名;
(五)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3名;
(六)政府部门代表10名,包括:财政、交警、城管、交通(运管)、发改(物价)、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信访、政府办(法制办)、政法委(维稳办)、纪监(驻交通运输局纪监组);
(七)专家代表3名(社会经济管理、客运交通、律师各1名);
(八)社区代表16名。
七、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政府部门相关行业代表、社区代表由相关单位、社区推荐产生;
(二)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华日、宏泰公司)、城市公交企业(泰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代表由所属企业推荐产生;
(三)现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由两家出租汽车企业组织所属驾驶员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企业随机抽签确定,达不到报名人数的,由公司推荐产生;
(四)消费者代表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公开随机抽签确定(抽签过程全程录像),如无人报名或达不到报名人数的,则由社区代表补足。
八、听证会代表条件
(一)听证会代表须在本县居住或工作、生活2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
(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须为企业的管理人员;
(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须从事出租汽车行业2年以上且从业记录良好;
(五)消费者代表不得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消费者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下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资格证复印件、所在公司出具的从业表现证明;
(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证明。
以上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均需现场提供原件验证,各类证明须提交原件。
十、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8:00至6月11日下午5:3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楼三楼304办公室。
电话:0730-4131433。
十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向社会公布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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