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新华垸内群众财产安全和维护正常秩序的通告
华政告〔2016〕3号
为确保垸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垸内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1、切实推进有序、有条件、有组织地放行。对治河渡防汛抗旱指挥所批准允许村民进入的村场,凭个人身份证和本村临时通行证通行,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垸内。凡未经批准的村场、区域,村民一律不得进入垸内。
2、切实维护垸内治安秩序。所有进入垸内的人员,严禁捕鱼捞虾,严禁进入其他被淹或未退水的村场,否则公安机关将视作有违法嫌疑依法处理。同时,严厉打击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强化管控措施。由公安部门与包村的县直单位加大垸内治安巡逻密度,联合设卡巡查,对检查过程中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不能说明财物来源的,或对抗阻挠、拒绝检查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广大村民要自觉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觉维护垸内正常秩序,自觉支持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同时,要提高警惕,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举报,或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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