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程序的公告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 号)精神,我县从即日起开始全面重新启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程序。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时间:9月22日至9月26日
二、申报对象: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 除国有单位之外的其他所有制单位的职工;
3.无工作单位居民(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三、申报地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除国有单位之外的其他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向所属街道居委会提出申请。
四、申报资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或《无子女证明》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和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并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
2. 除国有单位之外的其他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退休、参保等相关材料以及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华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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