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华容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华容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aro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华容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华容县华容大道阳光大厦205室,邮编:414200,电话:0730-4180466,电子邮箱:hrxzfwzx@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继续完善制度、加强协调的同时,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投入各类保障经费255余万元,建立分工明确、协作密切、运转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与宣传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发布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政府网站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深化公众参与,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改版升级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及时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利用《手机报》发行量大的特点,开设“掌上问政”栏目,分别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推送服务、咨询投诉,提高互动的广泛性、针对性。
(三)注重协调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着重加强对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和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征地补偿、救灾救助、社会捐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全面推进教育、卫生、供水、供电、燃气、住房、电信、食品、药品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4年,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125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70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800余条。
(二)公开形式。我县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政府网站平台公开为主,以其它形式公开为辅。
1、网站公开。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为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提供了链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专栏公布了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名单,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开设了公示公告、领导之窗、政府机构、政策法规、政府公报、计划规划、统计信息、政府采购、财政公开、重大项目、人事信息、重点领域等栏目,并开设了快速通道和其他适合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
2、报刊广播电视公开。通过《华容政报》、《华容手机报》和县广播电视台公开县政府规章、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办理情况
201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18件、信函申请2件,按期回复27件,回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任何费用,对发生的复印、扫描、邮寄及传真等开支均由受理单位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个别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为此,2015年,我县将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结合全县机关网站群的改版升级工作,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同时,根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