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地产项目的政策支持
优惠政策
1.财政支持。从合同约定的投产之日起,4年内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所缴纳税收形成县级财力部分的50%给企业予以扶持。
2.费用优惠。对入驻企业不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因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相关费用除外)。
3.全程代办。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全程代办,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天候零距离优质服务,如无其它法律规定,所有工作流程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7个工作日内办结。
4.租金优惠。标准化厂房租赁以6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内的前4年租金全免,第5-6年,租赁价为:一层4元/m2/月,二层3元/m2/月,三层2元/m2/月,四至五层1元/m2/月,6年后租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一个周期内前四年,若入驻企业按租赁面积每100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1.5万元,第5-6年租金全免。
5.市场配套。工业园将水、电、气、有线网络等配套设施安装至标准化厂房区域,入驻企业水、电、气、有线网络等开户费按最低标准收取,用水、用电价格按居民用水、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其中,电子商务企业用电价格按居民用电价格执行。为入驻企业员工优先提供公租房。
6.品牌奖励。支持入驻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当年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同一产品保持的荣誉称号,只奖励一个年度;同一产品年度内同时获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对新进入中国500强的企业或综合实力进入行业前10名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重奖,奖励额度实行一事一议。品牌奖励资金仅用于入驻企业进行品牌宣传,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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