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解读问答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4-2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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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通知》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热点之一。2019年中办、国办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6号),要求“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532号),提出“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目前我市已进入大城市建设阶段,经济发展、城市扩容、人才引进、资源配置等均迈向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提出了更高期待,全面放开户口落户已刻不容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全面放开我市城区落户政策,加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经过多方调研、多重论证、多次研究,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8月27日起公布施行。

二、《通知》中全面放开是否针对市城区所有区域?

答:不是。根据《通知》精神,全面放开市城区户口落户是指取消了市城区范围内城镇户口的落户限制,而对于市城区范围内农村区域内的户口迁入按原有政策实行。

三、《通知》中提出的五类人员迁入是不是设置门槛,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放开?

答:不是。根据《通知》要求,市城区取消城镇落户限制,有意愿到市城区落户的人员即可申请。《通知》中所列五类情形是提供了五种落户的途径,目的是方便群众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申请,不是限制条款。 打个比方,从岳阳外出旅游,旅客可以选择飞机、汽车或轮船,汽车路径则有京港澳高速、许广高速、107国道、201省道等,个人根据各自实际选择。

四、《通知》中几类人员应如何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答:根据《通知》精神,公安机关本着方便群众、简化程序的原则,已经制订《关于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实施细则(试行)》。据了解,有意愿到市城区落户的人员只需提交本人申请、相关落户类别证明凭证材料、本人户口身份证件即可落户。

为便于申请人落户,公安机关提供了多种落户选择,如:可落户合法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址,也可落户工作单位集体户,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及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还可落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对于暂时无处落户的,可选择落户公安机关设置的“户籍登记机关专设集体户”。

五、原来户口迁入市城区需要多部门审批把关,《通知》施行后是否还是一样?

答:不一样。《通知》已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户籍登记机关依法依规办理落户手续”,以前岳阳市城区户口迁入时需要办理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社区居委会的接收入户函、社保证明等前置条件一律取消。申请迁入者只需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市城区的户口迁入。

相关文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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