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办发[20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家湖生态新区,工业园管委会:
1月26日,县安委办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县乡镇落实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1月25日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行动迅速。注滋口镇在省市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会议之前,以岳阳中南市场“1.24”事故为警示,提前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清剿行动,章华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在1月25日下午即展开了主城区重点地段的行动。
二是领导重视。东山镇、万庾镇、禹山镇、操军镇和团洲乡书记、镇长亲自带队抓整治行动,团洲乡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管一线,责任包干,包管一片。三封寺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阵;东山镇采用办点干部包村、场的方法,明确责任。
三是强化宣传。鲇鱼须镇下发致村民的一封信,启动村村响广播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知识,北景港镇、梅田湖镇、治河渡镇都利用镇广播站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县委书记刘铁健在1月26日带队检查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华容县宏发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仓库管理台账不全,安全制度落实不严格,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漏洞。
(二)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普遍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大部分门店的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分区界限不明显,安全距离不够。
(三)个别乡镇专项整治有应付、一阵风的现象,没有长远打算,未注重长期效果。
(四)持证合法经营,超量储存严重的有东山镇墟场的澜芳超市、万庾黄山庙一线10多家门店。
(五)新河丁字路口6家门店非法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其中有一户是当地最大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有较大的非法储存仓库。
(六)三峰寺镇程斯宏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产品,且与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整治情况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黎朝晖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金辉于1月25日晚部署了由公安、安监、城管、消防和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当晚,由黎县长、金县长带队,上述部门共62人参加的联合执法组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取缔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店5家,对1处私存烟花爆竹场所进行了打击处理,共收缴烟花爆竹364件(箱)。1月26日晚,针对督查梳理出的东山镇墟场超量储存、万庾黄山庙超量储存、三峰寺镇程斯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和新河乡丁字路口连片非法经营等四个重点区域的问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黎朝晖再次部署安排,亲自调度,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胥建设带领公安、安监、城管、质监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工作人员近200人开展联合执法,从三峰寺镇、东山镇、万庾镇、新河乡的隐患点分别收缴烟花爆竹产品590件、429件、302件、378件,一举拿下这些长年累积的隐患,连续两次大型联合执法胜利收官。
四、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各乡镇、园区要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经营户、门店的详细情况,分门别类梳理隐患,列出主要矛盾和重点区域,把关系理顺,为依法行政执法打好基础。
(二)加强督导。县安委会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检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往下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乡镇、部门的责任。及时将情况向上反映,便于统一调度,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
(三)坚决清剿。对持证超量储存的坚决回收;无证经营的坚决收缴,属“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经营情形的,按省市要求坚决关闭。对干扰依法执行公务的,对抗执法的,公安部门要予以坚决有力的打击。
(四)严明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乡镇和部门单位领导,都要挑起安全生产这副千斤重担,担负起本行业领域、办点村场的安全监管责任。安监部门落实首要监管责任,公安、消防、质监等承担各自的责任,乡镇、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强化宣教。安全意识,安全的行为习惯源于教化,公安、安监、广电等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烟花爆竹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清剿工作,广电部门要跟踪报道典型的人、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知安全,讲安全。对以身试法者公开曝光,通过媒体现身说法,增强执法震慑力。
(六)立足长效。此次专项清剿要为未来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立好标杆,不能乱开半点口子。不符合储存标准的,该关闭就关闭,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管重罚,规范运输过程中的行为,要做好日常监管,建好台账,严格行政许可,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开张一家。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6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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