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华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安监局   2017-07-0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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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监函[2017] 9号

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防汛实战期,为切实做好高温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洪涝灾害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细化责任,严格执行汛期值班,排查制度。要加强对边坡险石等危险区域的检查、督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排查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汛期管理,要组织开展对重要环节稳定性的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要切实加强电气、铲装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提升设备运行正常。要加强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防止边坡垮塌,要确保排洪沟畅通,雷雨天要停止作业,防止诱发事故,等天气彻底放晴,检查露天边坡确实稳定,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强化汛期应急工作,落实汛期应急物资。各单位要确保汛期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防汛物资和应急设备储备,对出现的滑坡、坍塌、渗漏等险情,要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对重大险情,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要将防汛应急预案纳入企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并做好演练。做好物资采购、更换、储备和通讯联系、信息沟通等防汛准备工作,要加强汛期的值班值守,对可能影响矿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一旦发发现重大险情,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防止可能发生因自然灾害诱发的事故灾难。

 

 

华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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