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县安委办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邀请岳阳海事局,并组织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华容海事处、梅田湖镇政府、梅田湖汽渡所等单位负责人,就落实市安办[2017]60号《督办函》问题,在梅田湖镇党委会议室,专题召开了“梅田湖汽渡安全隐患整治协调会”。
与会人员对梅田湖汽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营运汽渡船未持有有效船舶证书、汽渡船未配够适运船员、船舶老化且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不齐”等问题进行了充分发言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要坚决不打折扣落实好《督办函》精神,确保该渡口安全通航,确保两岸群众平安出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如何尽快整治好该安全隐患,形成了一致意见:
一、由华容海事处下达执法文书,封停现有汽渡船舶,并与县交通局、梅田湖镇政府共同负责监管现有汽渡船舶的停航工作;
二、由交通局负责客运班车绕道运行相关工作,并做好社会车辆绕道及当地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由交通局负责迅速启动驳船订购工作,并在县内调剂联系好拖船;
四、由梅田湖镇政府负责,在河道进入主汛期前落实好驳船租赁工作;
五、由交通局、梅田湖镇政府负责驳船购置费用及驳船与拖船租赁费用的筹措工作;
六、由交通局负责新驳船到位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了监管巡查,封停不适航汽渡船舶的工作,梅田湖镇政府向岳阳北门渡务所租赁驳船与拖船的事项等整治措施已逐步落实。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参加协调会的单位和成员
主持人:县安委办 胥建设
出 席:
岳阳海事局 方 振、张 帆、朱爱球、李必海、周文昌
欧阳国伟
华容海事处 荆继亮
县交通局 杨镇国、刘 进、刘 瑜、胡长勇
县安监局 刘 力、甘 静
梅田湖镇 夏 季、陈传军、李正德
梅田汽渡所 张集荣、徐东山
记 录:黎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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