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第一批)县级交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华安办发[2017]2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实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交办、督办、销号制度,纳入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各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业摸底排查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上报隐患组织专家核查,经县安委会审查确定将4项安全隐患定为县政府交办项目,现将这些隐患项目及整治具体要求印发、交办给你们,请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认真制定隐患整治措施,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完成整治后,各责任单位、督查单位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实地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报县安委会审批后,予以销案。
附件:《2017年县级交办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印发 |
2017年县级交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一览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整治要求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1 |
华容县景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 |
按照国家标准对加油机、储油罐进行油气回收改造 |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
2017年6月30日 |
2 |
禹山镇砖厂窑壁开裂、烟筒倾斜 |
拆除 |
禹山镇人民政府 |
2017年6月30日 |
3 |
梅田湖渡口渡船超龄服役 |
停运整改 |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
2017年6月30日 |
4 |
鲇鱼须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
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整改 |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 |
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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