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除外)
简要办事程序:
1.提交申请2.受理3.现场审核4.签发5.取证.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2、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与变更项目相关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需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地址名称变更,但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改变,需提供地名变更的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变更卫生许可项目,增加场所的,按新办卫生许可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审批条件:
已取得卫生许可的单位因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名称、许可项目、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情形而必须办理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1、经营地址变迁的,按新办卫生许可办理。
2、变更许可项目的,如涉及新、改、扩建的,应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应先向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符合要求每阶段5个工作日)
注: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收费说明:
卫计部门暂停征收如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卫生监督管理收费中的证照工本费
(2)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
收费依据:
湘发改价费[2014]1119号和《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16〕10号)
服务地址及联系电话:
华容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华容县解放东路21号(南门市场)0730-4286128
政务中心卫计窗口:4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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