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年审/换发卫生许可证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除外)
简要办事程序:
1.提交申请2.受理3.现场审核4.签发5.取证.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2、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所、经营项目和规模未发生改变的说明书;
5、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最近6个月的相关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6、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条件:
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在届满期前一个月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延续(换发)、复核。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或者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符合要求每阶段5个工作日)
注: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收费说明:
卫计部门暂停征收如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卫生监督管理收费中的证照工本费
(2)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
收费依据:
湘发改价费[2014]1119号和《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16〕10号)
服务地址及联系电话:
华容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华容县解放东路21号(南门市场)0730-4286128
政务中心卫计窗口:41810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